索引号: | 11220602MB18727248/2023-008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浑江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30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浑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浑江区税务局)认真组织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浑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会前学法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在市局党委和白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浑江税务法治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目前仅保留1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和报送资料不断简化和优化。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管理,做到放权不放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建设自助办税体验区,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理业务,节省时间成本,办税服务厅可实现一窗通办,除套餐式服务外,纳税人可在任一窗口办理全部涉税业务。加强对电子税务局的宣传推广,鼓励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涉税业务,使纳税人真正实现多走网络、少跑马路。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做好优化注销相关工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同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紧密联系,共同打造宽松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原则,建立健全统计核算分析体系,建立会审制度,加强数据事中校验和事后核查,在不断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引导下,推进税收改革的持续深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浑江区税务局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并按照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确保人人发言、事事表态。在重大事项、合同审查等方面积极听取市局公职律师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为严格规范执法,配备执法执勤用车6辆,执法记录仪20台。在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加强工作衔接和监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实施“1+1+5+N”监督机制,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人事、法制、财务、办公室、党办专门监督,充分发挥党内、党外监督的作用。设立违法违纪监督举报箱,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畅通“12366”投诉举报渠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落实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按照上级局对执法卷宗的要求或样本卷,规范文书标准,提高执法卷宗水准。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行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吉林省税务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吉林省税务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涉及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24项事项采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处理方式。同时采取谈话、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引导,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首违不罚”典型案例、涉税司法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以案释法,发挥法的指引和规范作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浑江区税务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执行。成立了信访、舆情、应急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各征期不同情况,建立适用于本征期的应急预案,加强流动导税职能,在分流纳税人解决拥堵的同时,注意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上报,调整办税服务厅工作环节,将各类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充分安排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同时处理好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信访舆情专题培训,积极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权力运行制约
着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用好内控监督平台,发挥内控平台“指标扫描、风险预警、疑点推送、整改追责”功能,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肃执纪问责工作,做到有错必纠和有责必问,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积极作用,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要求,对违纪党员进行回访教育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其正确对待问题和错误。加强廉政教育、提醒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利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以微信形式对干部进行节日廉政提醒,加强了节日期间公车存放抽查。对区局职级晋升和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浑江区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导向为指引,围绕政务公开的新精神、新理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对标对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积极主动更新主动公开基本栏目特别是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方面。二是围绕优化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有针对性的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及公众热点,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效率。
(三)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移动端电子税务局建设正在进行中,已经实现增值税及附加税掌上办。稳步推行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共用,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配合政数局多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对数据信息进行校对,为未来实现政务数据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税收大数据帮助企业找销路、通过“信用+”建设,推行“信易贷”,帮助企业找资金,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区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严格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经保密审查后,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民法典》及税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学习兴税”平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业务类型的不同,通过自学的形式,在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同时,强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为加强机构法制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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