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长春市税务局>长春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社会监督>年度法治报告
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3-003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3-06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3-06 08:4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2022年,长春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推改革,坚持不懈谋发展,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制定学习计划持续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全年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共学习5项法律内容,党委书记吕徽做了专题法治讲座《见证十年辉煌成就,书写法治税务新篇章》,审议并通过了5项议题,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专题,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推动建立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专班,出台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等制度,深化拓展税费共治格局。坚决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全年累计组织全口径收入857.4亿元,组织社会保险基金474.9亿元,组织政府性基金188.5亿元。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重点攻坚任务落实到位。抓好“合力克难题”系列改革推进品牌、“改革走基层”系列督导问效品牌、“问计促提升”系列深化拓展品牌、“多方显成效”系列宣传推介品牌等“四大品牌”建设,推动《意见》落实取得新突破。

(三)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智税春城”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十聚焦”“十到位”活动,制定25项服务举措,响应纳税人所需所盼。创新汇总申报,全国率先实现纳税申报次数由4次减少到2次;简化30项61份涉税(费)业务附报资料。全国首创将退(抵)税等11项业务的受理、办理环节整合到办税服务厅,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来即办;57项业务事项审核环节前移,实现一站式审核、办理、出件,平均办理时间提速77.7%。推广“1+N+M税e办”远程视频办税,183项依申请业务实现连线帮办,“非接触式”办理率达到80%以上。开展两轮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暨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为50户次企业逐一制定涉税解决方案。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全市30名公职律师进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局党委会议45次,局长办公会议21次,对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注重发挥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原6项行政许可减至1项的落实工作。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受理纳税人选择告知承诺制的业务171109件。开展“非接触式”线上咨询,线上实时解答回复业务咨询7017笔。实施“一对一”个性服务,精准推送优惠政策6415户次,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508个。

(二)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是创新推进精确执法全流程管理,杜绝了个别税务干部随意进户、执法寻租的现象;二是创新推进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长压缩了83%,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了税务干部工作质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中国税务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先后6次对此项做法给予了宣传报道;三是推行《税务行政指导书》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大了柔性执法力度。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控制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执法标准统一,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落实“首违不罚”,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798户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处罚。四是严格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全年共审理重大案件15户,不断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

(四)强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全力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税警协作,累计对147户涉案企业进行处理,共确认虚开发票8.02万份,涉案金额49.66亿元,涉案税额5.34亿元。持续推进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攻坚行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335户,查补税费总额5。99亿元,入库税费总额2.39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违法案件108户。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积极配合各类外部检查,统筹开展内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覆盖。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在责任追究上,坚持综合研判、宽严相济,既体现责任追究的力度,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又体现责任追究的温度,确保一线干部履职尽责。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1起。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及出庭5件次,其中一审、二审均胜诉4件次,待判决1件次。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4个、税务行政调解工作室11个,共受理争议14件,化解争议6件。办理各类来信来访事项56件,处理市长公开热线电话交办件4436件,大力实施信访化解“破冰行动”,推动解决9件信访风险事项。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落实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民个人申请9件,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政务公开更加透明高效。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组织了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内容的互动交流活动,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八五”普法、疫情防控涉税政策等重点任务,及时跟进税收普法宣传,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意识,全力释放改革政策红利。

十、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持续推广吉林移动办税APP、吉林税务实名办税微信小程序,全面推行通过支付宝登陆吉林移动办税申报车辆购置税新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建立市级监管机构4个,县区级监管机构18个。建立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税收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精准打击虚开发票行为,有效防范虚开发票风险。 

2023年,长春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收监管和稽查,在新征程上更高水平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