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724013552111Y/2023-003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30 |
2022年,扶余市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征管体制改革,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不断加强法制基础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有力推动了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我局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治专题讲座等,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自学,帮助税务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培养干部法治意识。增强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治税。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2年,我局坚决依法征收税费,持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等行为,做到各类税费应收尽收,税收优惠应享尽享。2022年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费收入任务。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税费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税务、国库、财政三方协调机制,制定快速退税流程,确保退税渠道畅通,缩短退税到账时间。针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积极提升政策掌握度。聚焦微利企业开展“点菜”式针对性辅导,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完善政策标签,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按照税务总局、省市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关”,2022年度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加快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按照上级局的安排部署,先后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裁量权、税法争议援助、税务证明专项告知承诺等多项制度文件反馈修订建议,切实推动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三)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2022年,针对新增的四项非税收入划归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实施,我局对市局、基层税务分局(所)等8个单位的权责事项清单及对应的权责事项信息表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更新,确保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同时突出重点,将涉及数额较大、责任重大、事实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重大项目列入到集体审批范围。在重大税务事项决策中,积极探索法律顾问机制,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于情况复杂、政策适用不十分明确的重大涉税案件,积极咨询专业律师和内部法律人才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治税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持证执法制度,强化税收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税收执法行为日益规范,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一)认真落实了税收工作规范。2022年,我局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规范》和《税收服务规范》,按要求简化了相关征管业务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征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优惠办理等工作依据相关规范有序开展。
(二)认真执行“首违不罚”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了《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保护了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了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的统一。
(三)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禁止临时聘用人员从事执法岗位工作。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对其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当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均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从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要求、内部风险防控计划三个维度全面梳理各类风险事项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总结内部重点风险防控措施,深挖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内部控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一报告”等制度,把“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插手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创新外部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2022年,我局能够积极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审计和监委等党政部门汇报减税降费等税收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听取各部门好的建议,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持续完善税收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以化解征纳双方矛盾为主线,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回应纳税人的关切和相关诉求。与法律顾问认真研究分析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中所涉及到的问题,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2年,我局能够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税务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按规定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了公示;定期采用纸质和电子信息方式公布公开各项办税流程、办税时限、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强化风险把控,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持续加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将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法治建设的相关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班子领导集中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并且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必须报告依法行政学习情况。加强税务人员学法力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税务人员年度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年“学习兴税”平台累计学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二)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我局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并注重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应用,我局严格按照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各条款规定执行。
(三)开展面向社会的税法宣传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和“八五”普法规划,利用12.4和税法宣传月广泛宣传税法,特别是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员培训,同时将学习内容和实际业务操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人人都能熟练运用。加强宣传报道,通过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开展税法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观念,提高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二是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支持政策法规部门开展工作;四是为基层执法部门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
(二)健全法制机构。我局能不断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好税收法治建设工作。
(三)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我局始终坚持把法制培训作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坚持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领作用。我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做出依法治税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行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清晰。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现全体干部在法治思想上入心入脑,用法治指导税收工作。二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执法规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不断完善。
2023年,扶余市税务局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培训和税法宣传,持续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努力营造法治、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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