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403MB18726951/2023-004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区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3-28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3-28 13:5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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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法治税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把依法治税理念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2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局在学习贯彻上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创新学习形式,形成了“分层+分级”全覆盖的学习体系,领导干部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握整体+突出重点”带头学,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促进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到日常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扎实有为的税收工作助力推进西安区法治税收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大力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实现了档案建设、操作流程、实际清算等多个方面资料的补充完善、优化升级。持续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税源状况,使重点税源保持基本稳定并稳中有进。主动向政府汇报重点税源情况,并与财政部门联合成立了税收分析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收入分析联席会议,税收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充分运用经济税收数据,开展专业化税收经济分析,共撰写了17篇税收经济分析报告,其中5篇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性批示。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结合纳税信用等级信息,进一步缩短税费减免办理时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全面梳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形成后续管理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持续优化全天候“非接触式”纳税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实践活动,共深入一线走访调研14次,收集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情况9个,了解企业在纳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5个、提出改进意见5个。根据纳税人需求,启动了“两张图+分类办”的留抵退税新模式,全力践行数据“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立了四类网格布局,打造了“精准滴灌式”宣传辅导新格局。扎实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评价工作,对纳税人提出的诉求积极进行解决并开展回访。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精确执法水平,全面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坚持内控平台监控,及时处理内控平台执法疑点数据,核实各项疑点并及时进行整改。2022年共接到系统内疑点7种91条,系统外疑点200余条,经核实反馈均无实际问题。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责任,抓住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段和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组织税法宣传活动15次。

(二)积极落实便民税收举措。

根据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深入开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优环境、稳增长”税商联动机制,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推动落实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精简了办税所需资料、简化了办税流程,让纳税人避免了“多头跑”“来回跑”,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程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造征纳互信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发挥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严格执行“凡是涉及税收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纳税人缴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把前期工作做到位;决策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集体作用发挥到最大;决策后,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二)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坚持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必经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决杜绝“一言堂”。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作用,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敢于亮出缺点和不足,做到真反思、真改正、真作为,达到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开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通过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让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涉税信息,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公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充分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疑点,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疑点数据扫描,对接收到的疑点数据及时处理完成,确保消除税收风险。定期查看“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中的“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应责任人整改,不断降低税务干部执法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规定,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第一税务所纳税争议调解、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等制度,通过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二)推动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根据主要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解决争议的渠道,大力开展税务调解工作,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税收争议,2022年实现全年零复议、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有力有序推动“1+7”“1+6”制度体系落地,促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各类警示教育学习活动9次,下发廉政提醒通知12个,关键时间节点集体谈话1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提醒谈话4次。

(二)持续做好税务行政公开。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税收执法公示工作。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信息246条,其中行政许可151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82条,非正常户认定13条。二是按照省局要求,及时调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并公开,公开事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办理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确实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夯实征管基础。稳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围绕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统筹抓好数电发票推广上线工作。稳步推进部门间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共用效能,助力打造精诚共治新格局。

(二)加强日常检查,把稳信息安全“方向盘”。开展全局内外网办公信息化设备大检查,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每台设备落实到具体负责人。为全局内网设备安装安全工具,确保使用安全。加强全局干部信息化安全教育,组织信息安全培训,为智慧税务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切实把握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一是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下,各相关小组成员配合,形成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三是认真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总结法治税务建设具体情况,依法及时将法治税务建设报告向全社会公开。

(二)抓好税法政策宣传,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国家税务总局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加大税法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政策落地即执行,执行即普及,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充分结合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以及税收走访工作等,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高效的税收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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