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211MB18949075/2023-004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年初部署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单位自身职能定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现将2022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始终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党的理论对税收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区局政治职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完善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坚决贯彻落实“第一主题”制度。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喜迎党的二十大期间,按照区委部署开展“一学五讲”等系列活动,切实保证全局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能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税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税费皆重理念,有的放矢提升税费收入质量,保证应收尽收。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使组织收入与疫情防控齐抓共管,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强化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科学统筹落实退税减税政策
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干部闭环办公,提前部署工作,保证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到位。政策落实过程中,加大部门间协同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交流群持续扩大政策影响。对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实际困难,有效帮助解决问题。始终坚持地方经济一盘棋,主动服务地方稳定经济发展,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主动汇报政策影响,推动建立了地方党委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协同共治机制,建立了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三方联合会商机制,确保退税及时到位。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工作要求,疫情期间,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线上办公,保证服务不停。复产复工后大力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自助办,落实落细“好差评”制度和12366纳税服务投诉制度,细致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全面落实全省“优环境、稳增长”税商联动机制,推进大会会议精神,与工商联、企业家代表联合开展“助企惠民生、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党日活动,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缴费人问需问计,宣讲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的优惠政策,解答企业遇到的业务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制度建设的程序性规定。牢牢把握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备案备查、定期清理工作程序,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全力构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体系,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和办税资料,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遵循制度、规范流程,不断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会议,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对执法风险提示,进行学习并研究措施,解决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要求,梳理权责清单,所有涉税权力清单事项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布。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研究、问卷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服务和政策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各项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公开。通过学习执法公示平台操作规范,系统学习执法公示制度的新内容、新要求。对信息审核发布等相关工作加强指引和审核,发布风险提示,有效解决公示信息不规范、数据维护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记录留痕。以现代化设备为依托,建立税务约谈室,配备税收执法记录仪,制作相关台帐,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示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以及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等内容。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有效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集体审议、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加强监督,做好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确保单位平安。深入各部门开展保密自查自评,规范保密制度。加强舆情监控,针对涉税热点开展舆情监控,及时进行舆情排查,2022年未发生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各项税收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加深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决策部署。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全面梳理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权责分工。通过“执法公示平台”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按时完成陈述申辩和调查确认,定期发送过错预警,严肃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外部审计,上级督审部门以及留抵退税等项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过错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税收执法中的过错行为。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进一步推行“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以构建“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推进办税服务厅向智能化、高效化、精准化转变,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利用电子税务局打造“智能识别、网上推送、自查自纠、全程监督”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模式,加强精准监管,实现税收风险自动识别和系统监控,防范相关风险,完善监管方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税务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税务建设摆到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重点任务。2022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具备公职律师聘任条件的干部申报公职律师。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