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200MB15075407/2023-004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省局和吉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刻理解精神实质,系统掌握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带动广大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基层跟学、青年常学、实践促学,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筑牢思想根基。
二、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每季度开展1次会议,内容涵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学习和落实最新政策,审议决定依法行政事项,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等,机制运行常态化。
三、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2022年一般预算全口径收入205.72亿元。发挥税收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向各级党委政府共报送各类分析报告99篇。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决策部署,建立“1+1+11+3”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推出《线上税宣一触即达系列》、《个税微课堂》、《留抵退税知多少》等系列政策解读及辅导视频,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宣传税法。加强数据筛查分析,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全力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 搭建“以实为先+求绩问效+完善提升”的总体路径,分解落实改革任务。深植税费皆重理念,坚持税费统征、税费统管,加强与社保、医保、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统模式”改革平稳落地。加强宣传培训,保障全电发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指标要求,从三个方面9个服务项目提出优化措施,强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新环境。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五个方面121条便民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和推进税商联动机制落实,与市工商联共同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优环境 稳增长”税商联动领导小组,制定“十项机制”“十项活动”。组织“税商共服务,惠企促发展”税企座谈会,问需民营企业家,开展调研走访,“助企志愿服务队”长效常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江城税之声”税法云课堂载体开设民营企业公益讲堂专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积极有效。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大力推广征纳互动平台使用,通过平台人工导税1,387户次,政策精准推送4.13万余户次,纳税人办税更便捷。落实203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寄递”业务,缩短出口退税办结时限,设置“东北三省一市”通办帮问专窗,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六、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围绕“1+3+N”制度体系,落实新调整的“三项制度”事项清单及配套文件要求,持续对执法公示系统进行维护和监控。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前保留的税务规范性文件2件,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核规定,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强化培训、实务解读推进《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避免处罚的随意性。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的有关要求,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对象企业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统筹开展留抵退税、疫情防控、征管改革等监督。围绕留抵退税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导。在税商联动专班设立纳税咨询、服务投诉电话,形成企业涉税诉求联动响应机制。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工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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