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8947203/2022-030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21 |
2022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为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区局党委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研究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涵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领导干部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税收工作,营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禁拉税、买卖转引税款、收过头税、随意调节税款入库范围和级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强化税收预测和分析,多层面多方式、分税种分行业、分热点和难点开展税收调研,完善效应分析,充分掌控收入形势。加强纳税申报的监督、审核,对税负低于预警值的企业及时书面通知企业进行自查、自行申报入库,对自查不认真且又不能说清问题的企业,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纳税评估。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文件精神,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未制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规程进行议事和决定,议事和决定全程形成党委会议记录,保证决定事项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党委顺畅高效运转。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政务综合科关于明确机关办公会议流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研究决定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科室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辅导和监控,规范税收业务行政决策程序。2022年,未发生符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条件的相关税收业务;严格执行《税务审批事项集体审理制度(试行)》,对纳税人报批类减免税申请事项的审批、纳税人申请类征收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批等事项按照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审理决议。全年召开税务审批事项集体审理会3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监督“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全年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示执法信息412条;以文字、影音等形式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1条;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税务行政处罚方面,严格执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规定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推崇包容执法、柔性执法、快捷执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全年税务行政处罚案件229件、其中普通程序4件、简易程序184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41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预防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注重对涉税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快速反应,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机关报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为全面提升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税费争议化解工作,把税费争议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通知》(长税依法行政办发〔2022〕1号)工作要求,设立税务行政调解工作室,积极发挥各部门骨干人员的优势和特长,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和争议的解决方式方法,力争最大发挥税务行政调解工作化解税费争议矛盾的积极作用。
依法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依法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在各个执法环节注重告知程序,畅通纳税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设立约谈室,力争事前化解征纳矛盾。2022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拓宽畅通各类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学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按照长春市局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创新试点工作,对上一年度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创新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较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执法文书送达增加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创新项目试点运行后,达到了线上办理、处罚“一键”模板化、处罚“零裁量”的预期目标,极大节省纳税人处理违法违章事项的时间成本,大幅减少征纳矛盾,取得了强化公平执法的良好效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严格落实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作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重点强调布置“三项制度”落实、留抵退税风险防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内容,会前学法学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多项内容,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2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税费优惠政策辅导直播周”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辅导、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的精准落地、集中进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工作,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缓企业经营压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上年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推进,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执法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依法治税专业人才等。
建议继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涵,持续强化干部的依法治税水平,着力研究强化执法风险防控的手段和方式方法,避免纳税服务与风险防控出现偏重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牢记使命,守正创新,注重工作实效,积极解决纳税人热切关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和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高纳税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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