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8947390/2022-03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市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高质量推进净月区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重大部署,并狠抓贯彻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执法权责清单范本,规范和指导全局采取“一表两单”形式编制税收执法权责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同时,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目前,已实现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公布全覆盖。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定期收集整理税费新政并做好宣传辅导。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控,密切关注、仔细核实、及时处理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困难,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三)落实“全程网上办”要求。积极辅导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开展自助精准式辅导,对于纳税人使用频率高的涉税功能,制作相应宣传彩页或流程图,实现“少走马路、多走网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同城通办”实现纳税人通办业务就近办理;积极落实“税务容缺承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办尽办”。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认真清理以多种形式变相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完善相关内容;三是认真做好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纳税人的便捷办税提供保障。
(五)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同城通办、自助办理等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孕等相关主体办理涉税事项时优先办理,为其提供老花镜及医疗箱等相关应急物品;加强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办理能力,压缩涉税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二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将原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组更名为一户式管理机制工作组,并对原有成员进行调整,依托一户式应用2.0版,落实好网格化服务,深入推进“首票服务”制度,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办理电子发票相关业务,保障纳税人顺利开票、受票;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针对对外支付备案电子化“总对总”模式进行全方面、多手段的宣传辅导,实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按照总局国际司的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电子税务局规范中的一项即“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套餐”的开发,针对此项套餐式服务,进行宣传辅导,积极拓展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服务渠道,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四是在居民社保费的征收过程中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一方面积极推行“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掌上缴费渠道,满足一般缴费人的缴费需求;另一方面协调我区各合作银行,畅通现金缴费渠道,保障无法运用智能手机缴费老年人的缴费需求。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要求,及时在我局办税服务场所张贴和放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下载。面对纳税人咨询,对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主动告知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党委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重点任务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内容进行完整详细记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59项区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所涉及的税务执法信息。二是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参照执法文书范本、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等持续优化完善文字记录;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税务执法活动进行规范音像记录;进一步提升装备配备,按要求对所有税源管理科所完成执法记录仪配备。三是规范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5大类事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审核流程,依托金三系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全面实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积极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按照岗则体系进行赋权;二是及时办理税务检查证相关事项,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严格执行入户执法要求,对企业触发的风险事项进行案头分析,无法解除的疑点对纳税人进行约谈,杜绝随意涉企现场检查。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组织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2022年,净月区税务局未发生纳税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事件。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改进税收执法方式,端正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纠正弥补,妥善处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积极稳妥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探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加强疑难案件研究会商,强化复议发现问题回应反馈,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考评机制,切实有效地化解征纳纠纷。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接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为了切实做好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税务系统的信息安全和网络的正常运行,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对可能产生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相应演练,以提升产生风险时应对能力。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原则、组织指挥与职责任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机房断电应急预案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范。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六保”“六稳”大局,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全年共实现执法过错行为自我纠错1341条,提升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2022年度市局对我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按照“检查、整改、提高”的原则,对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审计意见,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督促相关部门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积极促进税收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监督质效。不断优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流程,提升调查核实效率;按月做好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三)不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网格立体化、监督协同化、处置规范化”的纪检一体化大监督格局。规范权力运行,压实执法责任,精准实施执法督察。压实执法责任,健全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宣传辅导力度,提倡纳税人充分运用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二是保障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运行畅通,方便纳税人办税;三是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加强对“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的宣传推广工作,制作操作手册,指导缴费人正确使用手机缴费,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一是实行网上实名制办理;二是办理业务使用电子印章,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三是纳税人办理业务可以直接使用电子证照。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及职工学法。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决做到行政执法监督有尺度,不会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掺杂个人意愿,行政监督有差距等问题,充分保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学习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兴税”、“学习强国”、“e支部”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严格“一岗双责”,明确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个人直接负责,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十、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税收法治专业人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二是普法工作系统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科所法治工作存在进程不均衡等问题。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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