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894704D/2022-030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2022年,汽开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法治任务措施,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规范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汽开区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及区局年度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依法治税建设的思路与方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组织全体干部紧扣二十大报告谈认识、谈体会,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有效发挥机构职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制度,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树牢“税费皆重”理念,依法依规加强税费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提前征收。科学预测并分解收入预期目标,加强税源分析监控,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和自助办理等制度,缩减办税时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按照“先办后补”的原则,落实容缺办理业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在区局办税服务厅张贴悬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获取,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持续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推行办税“预约服务”,建立“远程帮办”服务机制,多次与纳税人召开线上政策培训,架起政策宣传辅导的沟通桥梁。积极推广“非接触”办税模式,以电子税务局为依托,以税e办、吉税办、钉钉平台为辅助手段,实现多种渠道办理涉税业务,有效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厅的频次。通过短信广泛发送、微信群定向发送、电子税务局弹窗发送,对“非接触”办税进行宣传推广,有效提升电子税务局使用率和发票网购比例,为纳税人营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积极参与关于制定税收相关法律文件的意见征询和反馈。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及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开展工作,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2年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经区局领导干部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及建议。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核等事项召开集体审理会进行集中审议。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如实记录、完整存档,确保重大决策的作出依法合规。同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区局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将“三项制度”与税收执法工作相融合,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全局学习贯彻总局和省局2022年新发布的“三项制度”的三个办法和三个清单内容,利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两个载体及时发布、撤下和更新执法信息,2022年按时发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信息等共计14类事项,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公示作用,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执法清单事项利用执法记录仪形成音像档案并上传档案系统,与文字档案共同记录形成完整归档;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执法决定。
2.严格贯彻落实最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制作流程。积极参加上级局组织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的意见征询和相关调研座谈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掌握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最新的处罚标准和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卷宗(样本卷)》的标准制作处罚卷宗,确保文书规范,程序合法。
3.开展精确执法全流程管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区局2022年10月中旬开始推广应用精确执法全流程管理工作,通过进户执法源头控制、执法事项提前告知、执法程序平台指引、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实现了执法全流程精确管理,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继续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加强运用处罚与说服教育手段相结合,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电话辅导、手机短信、微信群、长春税务网络直播间、线上教学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定向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区局2022年结合税法宣传月,将税法宣传带进汽开区小学生的课堂,制作《民法典》中与税收相关内容的宣传单,向纳税人积极宣传相关税收法律知识,培养树立全社会的诚信纳税意识,打造更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区局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坚持做好涉税负面舆情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反馈机制。做到涉税负面舆情早发现、早回应,早解决。区局制定了《第一税务所应急预案》《第一税务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税务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形成以局长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第一税务所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应急组织架构。区局信息中心对机房火、水、电等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响应流程。2022年7至8月区局参加了全国网络攻防演练,与省市局信息中心紧密配合,各方联动,通过摸排互联网应用情况、清理敏感信息、开展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等应对方式,成功通过攻防演练、加强了全局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取得较好的成果。建立区局值班值宿制度并严格落实,做到24小时值班无缝衔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区局领导随机抽查值班值宿干部在岗情况。2022年区局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发挥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作用。为持续推动税费争议化解,区局按照市局工作要求于2022年7月成立了“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该咨询调解中心由区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组建法律政策服务团队,旨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发生的税收管理等问题,力争最大限度把税费争议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区局对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期限、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对外公示,畅通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渠道。同时加强全局干部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学习落实《吉林省税务机关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按要求认真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以及涉税公益诉讼的应对工作。2022年区局未受理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涉税公益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履行督察内审部门职责,切实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等疑点数据的推送、核实、整改,查摆问题,纠正错误,落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管理。充分发挥内控事前防范的作用,组织各主责部门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风险、归纳整理,完善本部门的内控风险目录。按照上级局工作要求对留抵退税工作开展督察,同时对巡查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强化日常基础管理和重点风险领域的防控力度。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优化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税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外区局依法接受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积极推动各项监督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区局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为着力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按时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税收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有序推进政务数据传输交互。区局社保非税部门配合省市局具体工作部署,着力完善同社保、医保部门的数据传输机制,坚持人工跟进和技术手段相结合,降低数据差错率和传输失败率,对接收的核定数据和推送的征收数据进行持续跟踪,对需要改进的事项及时反馈省市局,推动问题的修正和清理,切实提升数据传输质量。同时收集整理缴费人反映的意见建议,不断推动“掌上办”缴费渠道特别是微信缴费小程序的升级完善,提高服务缴费人缴费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2.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广吉税办微信小程序,通过线上远程解答业务咨询,实现面对面直观高效为纳税人解决疑难涉税问题。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方式,加强税收监管,对税收管理员账号录入率达到100%。2022年按照区管委会和省市局工作安排,已全面启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并推广应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即“我要执法”手机APP,截至2022年末,区局录入相关执法人员38名,且全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2022年已顺利完成区管委会组织的联合执法3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区局党委认真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开展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的必要内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税收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推进。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区局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集中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活动。组织税务干部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全年学习时长达86课时。加大“三师”人才培养和业务骨干梯队建设,区局组建8个青年理论小组,由局领导担任导师,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开展青年干部大讲堂,将干部培训与理论学习相融合,同时采取“线上+线下”、“自学+集中”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2年区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面对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办税涉费新需求,在税费服务的精细度、精准度上还有差距;三是税收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等。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不断深化全局干部的思想教育,有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共进、高度融合。
(二)细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在线上服务方面,继续优化“码上办”和“网上办”,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涉费诉求;在线下服务方面,根据区局工作实际,结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习惯、常办业务等内容着力提升纳税服务精细度,提高办税效率,增加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对税收专业知识难点及热点问题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持续做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为税收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税法知晓度和遵从度。结合税收普法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履行普法宣传义务。通过举行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发放政策宣讲资料等方式,深入社区、街道、学校进行税法宣传,培养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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