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2406013618942Q/2023-0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20 |
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税的政治方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推进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现代化建设,深刻领会“五个牢牢把握”,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收获实效,奋力开创和龙税务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税务系统高效履职尽责。在全面梳理、动态调整、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权责清单,经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已通过吉林省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
2.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抓紧抓实社保非税管理,持续加强税收经济分析。
3.推进精细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意识,切实把温度融入到做好服务上。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和服务调查评估。抓好千户集团和大企业的跟进服务,积极培植涵养税源。开展“一把手走流程”“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务体验师”等活动,深度挖掘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持续增强办税缴费便利度。建立“厅线联动”长效运行机制,创新采取“1+N”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打得通 ”“问得到”“办的快”的优质咨询服务。认真探索研究打造“3S”办税服务品牌,升级纳税服务措施和质效,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合法需求。自制并推广“智慧办税”二维码;宣传“吉税办征纳互动平台”小程序;网上申领、免费邮寄增值税发票;主动联系个体户提供定额发票邮寄服务,持续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深入开展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税商联动工作要求,联合工商联、企业签订税商企党建共建工作协议书,实现党建助企发展;与市工商联、银保监会、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成立联动工作小组,建立银税商互动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时间长等问题。实行“一户一策”服务举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收到了“税企连心助力发展,高效服务真诚暖心”感谢锦旗。
4.健全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和税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盯问题、抓关键、即刻办,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部署,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快享税收红利,
5.推进精准监管。完善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机制,稳步提高增值税电子专票核定率和开具率。组建留抵退税风险复核团队,坚持“案头分析+实地走访”模式,针对辖区内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逐户开展“回头看”风险复核,及时梳理出留抵退税“明白账”,确保退税及时、风险可控。不定期召开税收征管协调会,及时处理各部门日常税收业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针对因疫情影响造成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的事项,制定处理方案,有效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统筹抓好各税种征收管理,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管控,税费征管质量持续提升。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民主化。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依法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切实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更好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市局积极开展对内对外宣传活动。对内进行干部培训,对外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彩页、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三项制度相关知识。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公示的相关内容,便于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执法信息活动,了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了解行政执法过程,并积极配合税务人员的工作。明确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按照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稳步提升税务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1.定期开展执法公示工作。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按规定时限、内容和相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对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撤下和更新。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培训,针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信息的采集和执法记录仪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让执法干部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增强干部的规范执法意识,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税收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2022年共9户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3.持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市局未受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接下来会持续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对相关案件审议并处罚,及时将案卷材料归档。
4.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通过全方位大力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拓宽了税法知识普及面,让税法知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切实筑牢“三个坚决防范”风险堤坝。对突发事件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应对。2022年市局接到一份检察建议,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检察院进行了回复。市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涉税公益诉讼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决策机制建设方面。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党组成员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联系点制度、分管工作轮换制和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党组授权充分、各负其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坚持依法决策、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等原则,对决策事项、范围、形式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存档备查,确保科学决策。
2.内部监督情况。按照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相关要求,通过纪检监察、内部督察审计等手段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
3.外部监督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公告个体定额核定情况、非正常户认定情况等政务公开事项,公布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透明。
(八)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进依法行政的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各项制度要求,本年度,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共召开4次会议,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部门沟通协调交流不够,在做好总局、省局、州局部署的内部风险点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疑点核查工作,信息共享,有效开展一案双查,部门协查,防微杜渐,及早消除风险隐患。二是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要持续加强税收执法业务培训,持续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学习,明确处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罚程序的规范性,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防范税务干部税收执法风险。
三、2023年依法治税工作方向
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使纳税人救济渠道更畅通,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升,努力促进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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