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881MB187288X9/2023-003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16 |
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为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好2023年工作。现将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洮南局于12月4日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在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播放宪法宣传短片和放置宪法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便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认识宪法,了解宪法。二是依托网络线上宣传学习,每天通过微信群转发宣传海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开展全员线上学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全局干部职工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全局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局牢固树立宪法观念。三是借助社保缴费下乡宣传契机,向广大缴费人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发自内心信仰和尊崇宪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成立学习宣传小组,强化科学理论武装
我局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班子成员的党员意识、服务人民群众意识、为群众办实事意识;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做到知行合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学习成效转换为工作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征税,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2022年,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全年实现税收收入1亿8千余万元,非税收入9千余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7亿9千余万元,做到应收尽收,合法征收。坚决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把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把手”冲在一线,对缓缴退税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把关、重点任务亲自督促。建立“1个领导小组+1个减税办+7个工作组”的组织体系,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减税办扎口管理的“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责任到部门、分工到个人”的统一指挥和责任落实体系,确保缓缴退税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
2、规范窗口办理流程
2022年,我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税费种认定核实、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涉税事项。按规定办理发票发售、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代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等发票管理事项。同时利用网络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系统线上的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确保对连续3年均评为A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的重点前提,因此,我局从推进税收法治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及时清理与上位相抵触、不合时宜、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修改不协调、不衔接、不符合新形势任务要求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22年共组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未发现需要废止或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022年,按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洮南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要求,对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自查,重点自查202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问题。经自查,我局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按照上级要求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确保税务系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透明。
2、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2022年我局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上报上级局和本级政府的重大税收政策建议,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均由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等方式决定。
3、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我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纳税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方式,同时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局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有力促进税务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监督税务干部有效履行职责,我局以股室为单位组织税源管理部门、大厅、业务综合、征管等一线执法人员对总局网站发布的执法记录教学视频进行了观摩学习,确保今后采集的执法音像视频的规范有效。同时在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多项税收管理公示事项,保证纳税人能及时查阅公开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44台,建设约谈室1间,并制定了约谈室使用制度等配套文件。建立了本单位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和音像记录资料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文明用语,防止干部恣意执法,保障纳税人权益。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一线税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局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题培训,确保税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正确应用新版裁量基准,不断提升精确执法水平,积极构建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同时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清单制度并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发布,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保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022年,我局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局长率领专家团队问计送需进企业,针对企业的行业和属性,全面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宣讲辅导,深入了解企业在享受相关政策措施时的需求。同时运用大数据对小微企业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建立与小微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征询意见建议、发挥服务“杠杆效应”。建立大企业涉税诉求处理机制,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大型企业涉税事项工作组,采取座谈会和发放问卷的形式,深入征求大企业的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和意见。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注重对涉税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我局制定工作规则,对涉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必须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同时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局领导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通过查清事实、查明法律依据和纳税人沟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进执法的透明度,加深纳税人对税法理解,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全年未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2、优化办税服务纠纷化解机制
出台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预案,推进办税服务厅软环境建设。设专人负责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和办税辅导,加强导税、协调和应急等工作,设立投诉建议举报信箱,专人负责处理纳税人的举报和投诉,同时对外公布办税服务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等事宜,确保纳税人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诉求满意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及时调整税收执法责任制、内部控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紧盯“两权”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健全风险排查应对及动态管理机制,用制度和纪律管人、管事、管税、管权,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告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强化警示教育和纪律建设
坚持以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和纪律建设为重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敬畏、守底线。通过党委会、局务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微信群等强调工作纪律、作风要求,做到监督力量下沉一线,监督提醒提前一步。切实提升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通过组织党员轮训、“廉政集体谈话会”、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等多种方式确保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知敬畏、守底线,做到警钟长鸣。引领培育良好税风队风,教育引导大家不忘从税初心,廉洁从政。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专职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对外公开网站信息。通过公示平台将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省局外部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设立政务公开电话,方便公众进行政务问询。与此同时,办税服务厅深入落实政务公开政策,定期在税收执法平台上推送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摆放政务公开事项清册,供纳税人翻阅。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不断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需求,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是税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洮南局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一是通过电子税务体验厅实现税费综合申报。体验厅内配备专职咨询导税员,通过现场演练辅导模式教熟教会纳税人正确登陆电子税务局,尤其对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在首次到办税厅办理涉税事项时,积极引导其办理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发放UK密钥、各类宣传资料、操作手册,并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到电子税务局体验厅进行首次电子税务局的首次登陆体验,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实际操作,确保新设立登记纳税人能够自行办理登录、下载控件、正常申报、缴款等涉税业务。二是推动办税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洮南局对新办纳税人采取“套餐式”服务,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资料的报送。为了使新办企业缴纳税款更加便捷,顺利办理相关退税业务,办税服务厅引导新办纳税人开通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方便后续税费缴纳和退税办理。三是大力推广网上“非接触办税”。着力提升网上电子征纳互动平台的使用和推广,积极为纳税人解答各种涉税问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另外积极引导纳税人登录注册“吉税办”小程序,体验“非接触式”便捷办税,安排了专门的业务骨干负责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辅导纳税人远程办理业务事项,丰富了“非接触办税”形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洮南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已将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及时调整班子分工,重新选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支部组织人选,规范支部标准化建设,形成级级抓党建,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日常工作中既分工明确,繁重任务面前又互帮互助,协调统一。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等重要内容,时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注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全年共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分析研判形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会议主要组织学习最新下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和“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审议修改后的权责事项清单。我局将继续依托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提升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强化全局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法治保障。
二、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一)持续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
一是领导干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等方式带头学法。二是组织全体干部知法学法懂法。通过将法治课程有效融入各级各类培训班中,在学习兴税平台、党支部学习、日常教育培训计划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中,把法治思想、法治课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二)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局内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规章管理工作,《工作考核办法》、《税务经费及财务管理办法》、《日常事务管理制度》等均依法依规执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法治化。
二是充分利用数字人事系统,将干部职业基础、培训经历、学历情况、个人履职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详细跟踪记载,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三、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治税的理念有待提高
目前部分税务干部仍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还不够完善,税收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导致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仍然存在。今后我局将通过定期集中培训、自学、邀请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加强我局执法人员、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知识,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积极培养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
(二)税收业务知识不够扎实,税收执法水平不够均衡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税务干部的业务理论知识储备不足,实务操作能力有限。在实际执法中不敢或不善于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对税收违法行为未能进行合法、及时、必要、适当的制裁和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全局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另外依靠学习兴税APP组织干部学习,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提高征管质量,切实提升人员素质,有效预防执法风险,推动我局征管向数字化、精细化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洮南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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