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4MB18947715/2022-030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委书记、局长尤占福同志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强化税源管理,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开展税源摸排清查,建档立册。二是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税费皆重”理念,加大欠税企业辅导力度,加强重大项目、产业落地跟踪和带动效应分析,建立区级收入质量监控机制。三是减税降费应减尽减。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后,克服疫情困难,成立10个工作组,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3个专项工作组,加强对全区各项退税减税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与督促落实。同时,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积极为地方财源建设建言献策,贡献“税”力量,撰写16篇经济分析报告。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对区局“六税两费”减征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国辉对区局退税减税工作提出表扬。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本年度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二是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重点,把《意见》作为指导税务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的纲领性文件,建立“1+1+6+7”工作机制,将省局100项、市局193项改革任务,细化208项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对表销号,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制发《督审建议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全面梳理上级机关督导检查、内外部审计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风险事项或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提出应对建议,促进完善相关制度或操作规程,堵塞问题漏洞,形成管理闭环。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完善区局党委议事内容,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三是制定《税收业务类会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税收业务类会议,明确会议审议范围、参会人员、审议流程、会议记录纪要等,提高会议效能,强化会议决策事项落实。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完成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对外公开非正常户认定信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等11个事项66562条数据;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把准执法尺度,努力实现科学精确执法;二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开展纳税服务“查找改”教育整治活动,围绕“优环境 稳增长”主题活动,开展“十抓十推动”税商联合行动,《吉林税务党建》2022年第5期刊发我局做法。朝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楠对我局做法提出肯定性表扬。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信访 舆情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区局及其工作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加强舆情、应急管理的工作职责;建立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及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聚焦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和相关舆情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和层级间上下互动,确保投诉和舆情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提升税费服务管理效能,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持续提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涉税矛盾,构筑和谐征纳关系。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及确定为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设立税务行政调解工作室,组建由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政策服务团队,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推动税费争议化解,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围绕构建“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认真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1+7”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税务局一体化监督新方法新路径,局党委探索出政治监督“1+2+3+N”、两权监督“1+7+10+N”、事后监督“6+4+1”的监督模式,抓“点”发挥纲举目张作用、架“线”织密风险防范网、扩“面”辐射警示教育效应,确保监督全覆盖,取得初步成效。二是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着力推进精确执法,承接市局精确执法全流程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5日全市税务系统推广使用,制作内容清晰直观、具有指导性的工作手册,配合市局开展专题培训。2022年1月,市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以《创新税务执法方式营造良好征纳环境》为题,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2022年9月,省税务局在中国网以《长春市税务局:规范执法 服务精准贴心》为题,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依托长春理工大学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税务实践教学合作基地,开展“青春有我税月同行”税校合作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制作的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融媒体课件累计播放量1900余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区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研究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健全税收监管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提升税费治理能力等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纳入党委议事内容;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丰富法治教育学习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朝阳区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还存在不足;三是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精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朝阳区局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自觉融入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全力推动“税费并重、质量优先”,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实现税费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意见》落实。进一步落实落细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和支持脱贫攻坚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创业就业,助力经济复苏,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持续提升税收现代化建设水平,为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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