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507524C/2023-021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16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3〕31号
杨秀芬等2人:
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6898号
电话:0431-80502822
特此公告。
附件:
杨秀芬(纳税人识别号:220403********0024)长市二税稽处〔2023〕52号
杨秀芬(纳税人识别号:220403********0024)长市二税稽罚〔2023〕35号
杨秀娟(纳税人识别号:220403********002X)长市二税稽处〔2023〕53号
杨秀娟(纳税人识别号:220403********002X)长市二税稽罚〔2023〕36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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