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关于修订<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 : 2023-10-23 14:3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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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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