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22-02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9-22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统一工作平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9-22 11:0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字号 : [] [] []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 2022年5月9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112.56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12.56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

4

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统一工作平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及运维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第三税务分局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采购意向公开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80500303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统一工作平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以下简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自2019年上线至今,有效发挥了风险提醒平台服务业务工作、方便基层和服务基层的作用。现根据吉林省税务局各业务处室日常监控指标管理需要,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需要针对118项指标进行分析、设计监控指标数据展示功能以及对新加载监控指标的数据服务、系统运维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和建设思路

1.1总体目标

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各业务处室对各项税费指标的日常监控工作要求,完成新增指标的分析、数据展示及数据提取服务、系统运维工作,持续发挥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提醒管理风险和防范管理风险的作用。

1.2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本期项目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指标开发及系统功能增设

监控指标分析及加载

完成系统新增的118项监控指标的分析工作。包括:监控指标的数据加工、汇算、指标加载、数据同步、数据检验等工作。

(1)数据加工、汇算

根据业务口径编写sql取数脚本、存储过程,进行数据的加工、抽取、汇算。

(2)指标加载

对每一项新增指标,在现有系统中添加明细指标功能菜单以及添加统计表格。

监控指标数据展示功能增设

设计实时数据分析展示平台,涵盖省局各业务处室关心的核心指标的多维度展示以及数据分析。

(二)数据服务及系统运维工作

系统数据服务及日常运维工作,采购运维人员2人,其中:应用指导岗1人、数据维护岗1人。数据服务及系统运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数据服务

(1)数据分析利用

根据税务机关需求提供相关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包括:各项监控指标的统计数据、编制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发生的数据支持工作。

(2)监控指标的论证与修改

新增指标提取应用后,根据各个主管处室反映的应用效果,对指标业务口径需要进行论证,逐步修改、完善。

(3)数据同步、数据检验

对每一项新增指标,检查数据调取的正确性、汇算数据结果的各层级关系的正确性。

系统运维服务

(1)日常问题受理工作。

(2)需求对接工作。

(3)系统维护工作。

(4)系统性能监控工作。

(5)系统安全升级打补丁工作。

(6)系统备份工作。

(7)系统升级优化工作。

(8)其他工作。配合采购人进行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其他工作。

2.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项目建设实施(建设内容具体见项目需求)、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服务及维护服务。

3.项目实施要求

本项目要求1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及运维服务。

4.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情况

现有系统主要业务如下:

系统集成在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中,覆盖2019年以来所有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扫描全省纳税申报、税费减免、税费退抵税等数据,重点查找纳税人可能存在应享未享的情况作为疑点数据向全省税务机关进行提醒展示。对纳税人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疑点,平台提供手工勾选处理选项,税务人员将疑点查实后,为纳税人履行退税手续。

现有系统主要功能包括:

1)重要事项提醒

为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相关重要事项的提醒通知,定期更新并发布减税降费相关政策通知及新增指标明细的抽取数据说明。

2)减税降费风险提醒

对各项减税降费风险指标项指标明细进行提醒,显示各项指标的未处理疑点数据明细表格。针对未处理疑点数据明细,提供多种查询条件,包括:申报日期起止、税款所属期起止、税务机关、申报方式。操作人员可以通过上述查询条件,进行数据筛选,并可以将筛选后的结果导出excel。

3)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疑点数据统计和处理

对全部减税降费风险指标的未处理数据及已处理数据,按照吉林省各市州及各征收项目进行统计。对任意一条未处理疑点数据,提供进行手工勾选处理功能。

4)未办结事项风险提醒

在当前日期小于指标规定办结时间5天的,对各项未办结指标进行预警及提醒。

5)未办结事项按笔数统计和处理对全部未办结事项风险指标的未处理数据及已处理数据,按照吉林省各市州及各征收项目进行预警、统计。对任意一条未办结数据,提供进行手工勾选处理功能。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注册地工信主管部门所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表;

(3)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文件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技术服务目标是否精准,对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指标应用原理的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各项功能流程、数据来源和口径描述准确。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知识转移和技术支持方案要合理完善。

验收方案要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功能性需求包括:

1.指标开发及系统功能增设

1.1监控指标分析及加载

完成新增的118项监控指标的分析工作、指标加载工作。包括:监控指标的数据加工、汇算、指标加载等工作。

1.1.1数据加工、汇算

新增的118项的指标,在金税三期核心系统中没有成型的数据能够直接利用的情况下,数据服务方编写SQL取数脚本、编写存储过程,利用核心征管系统数据库表,对数据进行调取,加工、汇算,形成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的相关数据表(含相关的查询统计)。

1.2.2指标加载

对每一项新增指标,在现运行的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中添加明细指标功能菜单以及完善对应的数据统计功能。每个指标加工完毕以后,提取疑点数据报送给主管处室,主管处室验证无误后,将指标挂载到系统生产环境中。在验证的过程中,数据服务方需要配合主管处室进行指标汇算口径的反复论证、修改、校准。

1.2.2.1 添加指标明细功能菜单

1.风险提醒

在现运行的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中,添加118项监控指标的明细菜单,提取的疑点数据显示在系统前端页面,并对每个疑点数据的涉税事项受理机关进行风险提醒。

2.数据展示

在系统前端页面,显示各项指标的未处理疑点数据明细表格。针对未处理疑点数据明细,提供多种查询条件,包括:申报日期起止、税款所属期起止、税务机关、申报方式。用户可以通过上述查询条件,进行数据筛选,并可以将筛选后的结果导出excel。

1.2.2.2 增设指标数据统计功能

1.增设数据统计功能

需要增设的11项指标数据统计功能。

输入项:

税务机关、申报日期起止、税款所属期起止、处理时间起止

输出项:

按照吉林省各市、州及各征收项目进行统计,包括推送数据笔数、已处理数据笔数、未处理数据笔数。对每个市、州,提供数据逐级下钻功能(市州—县区—科所三层级数据展示)。

2.监控指标疑点数据处理

当用户将数据下钻到纳税人明细页面,可对任意一条未处理疑点数据进行手工勾选处理,处理完毕后,疑点数据状态由未处理变为已处理。

1.2监控指标数据展示功能增设

在现运行系统中增设实时数据分析展示平台,分为8类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展示分析。

1.2.1各费种数据推送及处理情况

按监控管理类别,分类展示各费种的疑点数据推送情况、已处理情况、处理率,生成《各费种数据推送及处理情况分析表》,以表格方式进行展示,展示数据以当前年度数据进行累计。

输出项:

(1)地区:省、市、县区。

(2)监控指标分类: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非税收入、资源和环境税、收入规划核算。

(3)疑点数据推送情况:推送户数、推送笔数。

(4)疑点数据已处理情况:已处理户数、已处理笔数、处理率。

1.2.2减税降费处理预警图

对全省各市州的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处理完成情况进行预警。预警区按吉林省行政区划地区设计,对于不同的完成等级,用不同的颜色显示。当某地区的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处理率低于90%时进行高亮预警。

预警指标: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疑点数据处理率(已处理数/推送数)。

预警等级分为三等:低于90%、90%-95%、高于95%。

1.2.3减税降费已处理按地区统计

对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数据的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生成《减税降费已处理统计分析表》,以表格方式进行展示。监控数据以地区、时间两个维度,进行比较、分析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数据的已处理笔数、未处理笔数、处理率。

输出项:

(1)地区:省、市、县区。

(2)疑点数据处理情况:已处理笔数、未处理笔数、处理率。

1.2.4监控风险点提示清单

对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类别进行实时监控,生成《监控风险点提示清单》,以表格方式进行展示。为保证风险点提示清单数据准确,规范风险点数据口径,本功能模块的实现,需要对接现行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数据指标,因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该系统的技术支持文件。监控数据以监控项目、时间两个维度,进行分析、展示减税降费监控风险点提示清单。

输出项:

(1)项目: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非税收入、资源和环境税、收入核算。

(2)提示清单:风险类别数量。

(3)每类项目提示清单,提供数据下钻,下钻页面输出项,包括:税务机关、征收项目、指标名称、监控指标未处理疑点数量。

1.2.5未办结事项指标预警

对待办事项指标提醒及预警,在指标规定办结时间5日内,进行预警及提醒,以控管税务人员按期办结。对全省各市州的未办结事项按处理进度,用不同的颜色显示。

预警指标:当前年份即将到期数量、超期未办结数量、规定时间内办结数量、超期办结数量。

每类预警类别,提供数据下钻,下钻页面输出项,包括:税务机关、即将到期事项数量、超期未办结事项数量、规定时间内办结数量、超期办结数量。

1.2.6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添加电子书链接,用户可通过链接,预览、下载该电子书。

1.2.7减税降费已处理分析

按处理结果类型,分类展示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疑点数据已处理情况,生成《减税降费已处理分析》,以图形方式进行展示。

输出项:

(1)处理结果类型:已核实并抵(退)税、已核实无问题、已在核心征管退抵税、主动放弃备案、无法联系已备案、开具无问题、已整改完毕、无法整改。

(2)每种处理结果的数据量、数据量占比。

1.2.8减税降费指标年度分析

对当前年份的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风险指标数据逐月进行实时监控,生成《减税降费指标年度分析》,以图形方式进行展示。监控数据以月份、推送疑点数量、已处理疑点数量三个维度,进行比较、分析。

输出项:

(1)月份:当年年度的各月份。

(2)数据推送情况:推送疑点数量、已处理疑点数量。

2.数据服务及系统运维工作

采购运维人员2人,其中:应用指导岗1人、数据维护岗1人,完成以下日常运维工作。

(1)应用指导岗

◉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

◉ 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平台维护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

◉ 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

◉ 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

◉ 能够搜索省局运维知识库完成相关的服务请求;

◉ 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2)数据维护岗

◉ 可以通过登录用户实际环境,采用程序跟踪和调试等手段,解决一些表象不明、原因不定的问题;

◉ 对于需要修改后台数据来处理的问题,经采购人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在后台数据库进行相关数据处理;

◉ 具备知识的归纳和总结能力;

◉ 针对应用信息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硬件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 做好日常版本升级,具备系统设置简单调优能力;

◉ 针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

2.2.1 应用指导岗运维工作内容

1、日常问题处理工作

通过微信群、腾讯通、远程协助、运维工单等方式,受理全省各个税务部门以及原执收部门提出的日常问题,分析解答操作人员针对数据或软件使用提出的各类问题。

(1)操作类问题处理

操作人员对系统业务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造成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运维技术人员指导操作人员完成操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2)业务问题处理

运维技术人员首先要记录问题的内容、提出人及联系方式,经确认是当前未能明确的业务问题时,转发运维管理部门或相关处室,运维管理部门或相关处室反馈后,运维技术人员通过电话、运维平台等反馈给问题提交人。

2、数据服务工作

(1)数据分析利用

根据税务机关需求提供相关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包括:各项监控指标的统计数据、编制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发生的数据支持工作。

(2)监控指标的论证与修改

新增指标提取应用后,根据各个主管处室反映的应用效果,对指标业务口径需要进行论证,逐步修改、完善。

(3)数据同步、数据检验

对每一项新增指标,为了确保汇算数据的精准性、时效性,确保按期生成减免税统计核算数据,数据服务方需要定时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抽数汇入到退税减税监控平台,并检查数据调取的正确性、汇算数据结果的各层级关系的正确性。

3、需求对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项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不定时的有所调整,吉林省税务局各主管业务处室对于系统功能、各项监控数据指标统计口径方面也会时常提出一些变更。所以运维人员还需要与税务主管处室沟通、收集需求。

4.其他工作

配合采购人进行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其他工作。

2.2.2数据维护岗运维工作内容

1.系统程序日常处理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程序类日常保障性工作,各级系统用户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维护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包括程序错误和程序优化,如软件处理方式与实际的业务处理方式不符或者软件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等等。

系统版本由系统开发单位总体控制,运维技术人员不得修改程序。运维技术人员接收到问题,并确认是程序错误后,应向用户给出临时解决办法,并将问题提交给二线运维技术人员。由二线运维技术人员确认后,通过单一接口提交采购人负责人,由采购人业务人员根据情况与运维技术人员共同制定处理方案解决。

2.系统数据问题处理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数据类日常保障性工作,各级系统用户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数据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日常运维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对系统后台数据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运维技术人员应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后,进行修改操作。

3.主机日常维护

每工作日(征期时段,每天5次;非征期时段,每天3次),对系统的服务器、应用程序进行巡检,修复遇到的问题。

主机监控指标(CPU利用率、磁盘I/O等)及正常范围。维护人员每日对主机进行定时采样并记录;

当维护人员发现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采购人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采购人运维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护;

维护人员按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备份;

维护人员按要求提交《主机运行情况报告》,报告系统汇报主机该时间段内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4.数据库日常维护

每工作日(征期时段,每天5次;非征期时段,每天3次),对系统的数据库进行巡检,修复遇到的问题。

定期对影响应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各部分(包括: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文件空间、监听)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定期收集反映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数据库运行效率;

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采购人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停机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采购人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数据库,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每天检查数据备份情况,保证数据备份完整可用,以备紧急情况下对系统的快速恢复,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应用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恢复演练工作;

按要求提交《数据库运行情况报告》,汇报数据库该时间段内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数据库实例的安装、升级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5、系统故障处理

当系统出现程序错误或运行环境故障时,运维技术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通知采购人运维负责人,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发生原因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首先保证系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基本运行。属于硬件发生故障、系统软件本身问题等原因的,由采购人协助共同分析解决。故障解决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运维技术人员应编制《事故处理报告》,提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确认文档接收。《故障处理报告》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故障描述、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的解决办法、在以后日常维护工作中应该采取的措施等;

确保对每一次故障所提交的《故障处理报告》,对所涉及到的故障描述清晰、原因明确、解决办法切实合理。故障判断时,涉及到第三方故障原因的,应通过采购人协调第三方公司,以便明确原因、避免故障的重复发生。

应严格控制重复故障的发生频率,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可控的重大故障的重复。

6、系统调整和优化

根据税务部门及执收部门反映的业务需求变动,完善系统应用程序,进行系统再部署、数据调整、配置调整、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等。能够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服务器、数据库配置、数据库脚本、系统资源等进行优化处理,使系统能够始终处于性能最佳的状态。

7、系统备份工作

应用系统程序备份与恢复、数据库备份与恢复。为防范系统运行意外,要根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定时实施应用程序及数据库备份,在意外发生时,能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8、系统健康检查工作

定期从应用程序、操作系统、主机、存储、网络、安全、中间件、数据库等方面,对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健康检查,建立性能监控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级应用顺利开展。

9、系统安全升级打补丁工作

根据税务局安全部门要求,对服务器、操作系统、web中间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封端口、设定白名单等各项安全方面的工作,配合省局基线扫描、总局扫描,出现漏洞及时进行补救。

2.2.3其他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要求提供每周5天×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每周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服务。

(2)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运维服务工作。

(二)项目非功能性需求包括:

1.扩展性

当数据容量发生变化时,目标系统能通过在横向(Tiers)和纵向(Layers)的各个层次的扩充,保证系统合理的响应时间和负载能力。

2.安全性

需采用稳定、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需对应用系统进行源代码、安全功能的检查与测试。

3.可靠性

(1)对系统进行改进维护或升级等的时间。

(2)系统应不受任何单点故障的影响。

4.可用性

系统应满足7×24小时可以使用。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1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

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投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伍,至少一人为1人为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如投标人不能及时更换,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项目实施内容如下:本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五、项目验收要求

(一)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四)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五)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六)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七)系统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方案、问题和结论等;

(八)技术方案白皮书,包括项目建设难点及解决方案,对今后的工作的建议;

(九)用户操作手册;

(十)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十一)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十二)接口协议及注释;

(十三)完整的数据字典;

(十四)备份恢复手册;

(十五)信息系统拟定级工作报告(项目规划阶段);

(十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相关测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十七)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内外网均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十八)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十九)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二十一)内控内生化报告;

(二十二)技术检测报告(运用技术、系统部署、数据流向等是否符合合同和需求说明,性能是否达标)等;

(二十三)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二十四)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集成至统一工作平台,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 流程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开发运维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子系统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投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