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2401MB1872927W/2022-01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01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2021年度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制订《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法治工作年度计划》并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认真落实法治工作计划,严格执行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制度。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全局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精确执法,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推行精细服务,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广泛宣传《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积极推进“无纸化退税”,深化“银税互动”,为守信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信用的贷款。实施精准监管,建成税务监管新体系,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稳妥完成社保费以及部分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拓展精诚共治,建成税收共治新体系,实现从“单打独斗”向多部门、多维度“集团作战”转变。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不搞“一言堂”,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以及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归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成立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征管体制改革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任命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同时,还确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根据要求动态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优化其主要职责。
(二)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第六条规定,县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近三年未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征管改革初期,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积极清理部分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税务行政处罚培训,开展案件评查、督导检查。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将其调离执法岗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 要求主动公开需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指引(试行)中的音像记录规范和音像记录要点要求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工作。
(四)依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有1名公职律师,主要从事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企业破产清算等业务,充分发挥法律人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暨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件,保障复议、应诉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及时处理和解决纳税人、检举人的诉求,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错误,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之前。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当地人民检察院的联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一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点,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回复意见并详细说明调查情况、未能按期办结的原因、已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工作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计办结期限等情况,得到了检察院的肯定。
(二)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执法活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对照《考评要点》内容,逐项进行梳理,对标对表,做到主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权利运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学习传达各种文件精神,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提纲进行的讲座和1次法治课,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精神,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
(三)统筹推进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按照《中共州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推进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意见的通知》及责任清单里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范管理、培养专业能力,加快促进队伍融合。根据清单内容明确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七、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一)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安排表逐项开展各项工作,利用税收宣传月、税法进社区、税企微信群、税收优惠政策电子手册等契机,广泛宣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困、松绑,助企业再发展。
(二)加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依托税法宣传月持续开展“与税童行”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办好青少年税法课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税法、了解税法,从小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打造成具有延吉税务特色的品牌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夯实全面依法治税基础,推动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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