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22-0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5-20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5-20 17:3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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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正确领导下,吉林省税务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税务总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统筹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专题讲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每周学习》推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民法典、外商投资法等,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处级干部、市县党建干部、巡察干部培训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课程,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和省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6个法治建设专项议题,通过20余项制度办法。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提出3条落实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科学制定分解法治基础建设指标,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作为现实表现测评时考评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累计组织一般预算全口径收入1835.4亿元。进一步强化“税费皆重”理念,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征收工作,组织社保费收入1020.6亿元、非税收入96.5亿元。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50条具体落实举措。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功能达到465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达到214项,税费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税务、社保、医保“一厅联办”全面落地。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退出。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改革试点,新办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1.25万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表整合工作,表单精简比例达到60%以上。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缩短为4个工作日。主动延长受疫情影响地区税费申报期限,累计核准延期缴纳税款86.94亿元。深化“税企直连”项目创新,五维联动服务大企业发展。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公布《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在吉林省企业信用网站公示“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从广泛宣传培训、严格规范执行、强化督导检查等方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322件案件录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系统公布,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税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完善支持“个转企”政策体系。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积极引导核定征收企业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核定征收企业降幅达82%。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完善环保税纳税户籍识别系统。顺利完成5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全面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建立130个风险指标,推送各类税收风险任务4.2万户次。强化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全税种准期申报税款入库额较去年同期增收44.68%。顺利完成出口退税系统整合,新版实名办税系统上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应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省稽查立案1711户,查补税款17.97亿元。

五、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工作,完成废止2部涉税吉林省人民政府规章、修订《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落实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地方立法事项等工作。对制发的全部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165份文件。再次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专项文件清理。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执行吉林省税务局工作规则、吉林省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将“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围。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新办公职律师56人,协调省局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80余份,参与案件研讨等20余次。

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首违不罚”清单执行口径,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发布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及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普法视频。在长春、四平等地开展说理式执法探索工作,构建“12451”执法制度体系,实现执法方式新转变,执法效能新提升。认真落实“八五”普法任务,组织开展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民法典”“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涉税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改革任务,及时跟进税收普法宣传,深化税收法治“七进”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意识。

八、全力做好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

落实重大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重大信访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严而又严做好隐患排查、细而又细做好研判预警、实而又实做好应急处理。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省局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5件,行政应诉案件14件。修订《吉林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严格把握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依据的适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省局全年共受理案件4件,均审结。

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国务院第八次大督察等项督察工作,全面检验近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认真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接受税务总局第五轮常规巡视,对省内4个地区开展常规巡察和提级巡察,查找短板、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开展财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层级执法督察、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等项工作。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系统内控自我评估,组织开展内控督导。

十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完成新版实名办税系统上线,与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市场监管部门“e窗通”、税务总局实名办税系统对接。全面启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推广应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我要执法’手机APP)。充分运用经济税收数据,开展多维度、专业化、跨部门税收经济分析,全系统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473篇,获得肯定性批示340次。构建“市场主体活跃度指数”“税电指数”,较好反映了全省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和“互联网+监管”建设,做好7项承接监管事项落实工作。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为7631户纳税人发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55.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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