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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500E58516212Q/2022-008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3-31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3-31 10:5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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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将依法治税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不断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组织收入原则,及时开展规范税收执法的各项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推进“第一责任人”讲法治课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授课内容。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组织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由第一责任人面对面进行授课,提升了所有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法的重要内容,每周进行推送,全年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积极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成立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制定通化市税务系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召开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暨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全力推进财行税十税合并申报工作,设立合并申报专人专岗,建立纳税人解答与咨询服务绿色通道,确保了财行税十税合并征期顺利运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探索建立税银合作征缴新模式,实行“惠农通”移动POS机缴费方式,进一步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创新宣传形式,与中邮短信平台合作,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所有纳税人手中,实现了精准宣传全覆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切实抓好机制建设,成立通化市税务局降本减负领导小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强化联系沟通机制,统一全市减税降费工作步调,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研究并出台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发展措施,第一时间为全市复工复产复市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召开落实企业降本减负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对支持企业降本减负和复工复产复市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纳税服务便民办税措施、征收管理举措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对当前企业关注的延期办理申报缴纳税款、支持物资供应和鼓励公益捐赠税费减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等复工复产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为进一步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还编撰了落实减税降费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供纳税人和缴费人学习使用。积极推行税务执法风险“清单化”管理,组织开展以条线为单位的全面自查自纠,并通过联络机制定期进行安排和部署。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筑牢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法律保障的“防火墙”。以外聘律师、系统内公职律师以及法律骨干组成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为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各项具体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搭建公职律师实践平台,让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到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以及日常法律事务工作,提升公职律师在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建立依法履职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市县两级局主要领导统筹推动,分管领导领衔督办,部门依职责协调推进,通过风险点自查、定期通报、执法风险“清单化”管理等内部工作,夯实“三项制度”工作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税务系统建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对一般程序标准进行调整,依法对各类问题进行处罚,及时公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10类首次违法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积极辅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有助于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记录,减轻纳税信用评价降级等负面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办税的基础上因情施策,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调解、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重点对人流量激增、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出现电力中断、网络中断或系统故障、数据问题业务受阻等问题提出应急处理办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通过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制作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制发的行政执法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告知内容,为复议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渠道,注重将调解、和解工作制度引入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积极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司法决定。对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行政行为,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该责令赔偿的坚决责令赔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行政诉讼职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能够与当事人直接、理性对话,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敢于发声、善于发声。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充分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府大屏幕、电视、报纸等形式和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设置意见建议箱、落实领导值班制、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全面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线上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群等渠道,宣传税务工作动态、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以及行政审批目录、审批流程,对依申请事项等方面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增强税收工作社会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同时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公开媒介,从事前、事中到事后三个环节对应公示的执法事项进行网上公示,结果可在平台查询,便于纳税人、缴费人查询使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统筹税收发展与征管改革,抢抓数字机遇,创新数字化运用举措,全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构建“网上办理为主、自助办理为辅、实体办理兜底”的税费服务新格局,电子税务局运行稳定高效。大力开展发票电子化改革,成立改革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序时压茬推进。强化征管数据质量监控清理各类错误数据,处理率100%。开展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向吉林省税务局推荐征管监控指标。完成“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涉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压实“两个责任”。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框架,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组织和督促落实,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远期工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税收管理方式日趋科学,法治从治税手段发展成为税收治理的基本方式,越来越重要。但同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相比,同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与广大纳税人的期待和社会关切相比,从认识到工作落实中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依法治税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核心平台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二是个别人员自身工作站位、工作质效不够高,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彰显;三是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高,税收执法风险面临更大挑战,与法治建设步伐要求不够协调、不够同步。下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以通化市税务局“三基”建设为抓手,完善基础建设和条线管理,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税工作的认识,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二是以税务执法风险“清单化”管理为契机,强化风险防范,注重风险应对,确保依法治税、依规执行。三是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为依托,注重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法治建设统筹开展,提升法治工作质效和工作水平。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安排

税务系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是确保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机构,也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在2022年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单位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揽作用,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研究税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对标对表,找准方向,明确思路。不断探索改进党建与法治工作结合的内容和形式,让工作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难题,更好地服务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增进依法行政效能。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并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法治课,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肩负起税收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把握法治建设方面,针对基层实际问题,选好会议议题,抓好执行监督,统筹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在关键点上发力,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克服工作中的习惯性做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真正把依法治税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实践中去,落实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践中去,落实到保障和救济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实践中去,促进实现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三)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制度机制,以通化市税务局“三基建设”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制干部队伍,有效弥补工作短板,使税收法治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要求,真正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多思考、勤谋划、促提升。积极推动三个“转变”:从观念、制度和机构人员的“有”,向素质、能力、作用的“优”转变,从了解形势、了解目标、了解任务的“知”,向深化实践、解决问题的“行”转变,从工作内容、业务范围的“广”,向主业突出、水平专业、发言权威的“精”转变。

(四)坚持接受监督。在行使执法权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提升和规范的动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重要途径,要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税务工作的动力。要注意克服和纠正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全面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

(五)聚力做好法治综合工作。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要从优化执法方式、促进公正监督、改善营商环境这3个必然要求入手,强化税收执法权行使的制度化管理,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赋予制度化保障,更好地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好目前推进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短板,积极主动作为,持续稳妥推进。

(六)健全各项税收法治机制。要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要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做到规范统一,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有效约束税收执法权,更好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要规范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要不断优化税务复议工作,发挥好解决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多元化税务争议解决机制;要积极推进税务应诉工作,持续推进市县两级税务机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要不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等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在案件办理、法治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开展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价值引领作用,发扬崇于法、勤于事、精于业的税收法治传统,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建设法治机关,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税收法治建设、税收中心工作中的价值引领作用。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深化通化少年税校税务法治品牌建设,持续深化与通化师范学院税校法治文化共商、共建合作,持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持续增加税收法治文化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崇法尚纪、勤为善成、勤勉敬业的税收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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