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2MB1872687P/2022-00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区局法制工作指导思想
龙山区税务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的常态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以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领会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将建设出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法治队伍作为目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
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调整了由局领局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全面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在进行行政决策时,坚决依法、依规推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坚决实行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龙山区局经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对罚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必须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重大问题坚决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有纪检部门人员列席,保证了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制发会议纪要,保证记录内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三、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和法规,全面依法治税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保局内各单位对下放、取消的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能够贯彻落实到位;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应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内控平台监督系统等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闭合式电子流转管理,并不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自由落体”。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稳步推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及时在办税服务厅向全社会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提高A级纳税人的知名度,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将失信纳税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加大检查次数、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发票限量供应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不搞差别对待。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进行音像记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要求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的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其他执法活动也提倡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对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严格按照省局要求通过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审核发布,并保证及时更新。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对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进行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整了由区局党委书记任组长、法制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为成员单位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全力做好执法考试的备考工作,并通过建立考生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跟踪掌握考生思想动态,促进考生间的学习交流。
六、加强舆情监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制订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非税收入划转、减税降费三个专项舆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舆情监测值班制度,为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打造了良好的基础。
七、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八、加强行政监督和监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区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研办和回应代表委员提案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持续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资金分配使用、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充分运用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公开渠道,接受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并着力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合理渠道对税务部门工作进行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同时,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妥善解决纳税服务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转办、处理、反馈纳税人涉税咨询、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主动公开建设,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密保密信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九、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引领制度建设
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会前学法,研究部署全面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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