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894704D/2022-012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2021年,汽开区税务局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市局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收征管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论述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要义,及时学好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干部尊崇法治、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征收,有效发挥机构职能。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制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紧扣全年税收目标,科学分解税收收入任务,动态监控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着力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支柱产业、关键行业、重大项目等专项分析,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决策。举全局之力积极寻找良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
2.规范各部门职责,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明确权力运行环节、工作流程、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根据法律法规、最新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能权责的变化,2021年区局对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了及时修改,配套编制权责信息事项表并对外进行了公示,让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权力看得到,读得懂,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精简环节、压缩时间、减少次数、降低成本等方面重点着力,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和自助办理等制度,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见长效。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持续打造线上服务为主、线下服务为辅、税费一体的非接触、智能型服务新体系,逐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积极落实区局制定的“红旗飘飘,助力腾飞”专项服务方案,不断创新服务载体,专设服务一汽工作室、启动办税服务车、筹办驻企窗口,丰富服务内容,提供无距离全天候服务,诠释最新的税务服务理念,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与区招商局联合开展“税务秘书”服务项目,为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过程的秘书式保障服务,将税收服务“提前一公里”,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汽开区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积极参与税收相关法律文件制定的意见征询和反馈。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系统的规定开展工作,发文行文规范统一。2021年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内生化制度建设,从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法规建设等多方面做到有效防范日常工作中的行政管理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程序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涉税案件处理以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核等事项召开审理会进行集体审议,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利用执法公示平台,发挥行政执法公示作用。按时发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等公示事项;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自查工作,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坚持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对拟作出的、因达到相应标准而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核,2021年区局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相关业务。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和处罚制作流程。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以及吉林省税务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履行完善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卷宗(样本卷)》的标准制作处罚卷宗,确保文书规范,程序合法。
3.严格贯彻“首违不罚”制度。按照总局下发“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首违不罚”的适用进行准确分析和认定,确保“首违不罚”政策执行无误。同时加强运用处罚与说服教育手段相结合,体现对纳税人的柔性执法和人文关怀,以达到纠正违法,保证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电话辅导、手机短信、微信群、长春税务网络直播间、远程线上教学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定向精准推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网上办理业务。区局结合税法宣传月,将税法宣传带进校园,走进汽开区中小学和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将税法小知识和《民法典》的最新亮点内容带给广大的老师和同学们,培养树立全社会的诚信纳税意识,打造更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区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流程图》和信息中心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流程》等,按照突发事件类型分为突发停电、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故障、重大流程调整等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消防演练等,提升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为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已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对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期限、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对外公示,畅通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渠道。加强全局干部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结合近年来行政公益诉讼及渎职类职务犯罪风险的防范进行重点学习,同时要求各部门严格且正确地按照《吉林省税务机关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规定的流程执行,做好涉税公益诉讼的应对工作。2021年区局未受理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涉税公益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内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严密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局领导班子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全面监督责任清单,形成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自领任务的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完善内控机制,做好风险的事前预防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对外区局依法接受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积极推动各项监督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公开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回应。依据执法公示平台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税收工作职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等信息,按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税收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建设。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区局基于钉钉平台开展“税e办”服务,税务人员通过线上视频互动式远程解答业务咨询,指导电子税务局操作和申报表填写,实现面对面直观高效为纳税人解决疑难涉税问题,增进税企互动,搭建税企新桥梁。坚持做好“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对系统中的日常监管项目能够按期完成数据的录入,工作完成率达到100%。2021年按照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已全面启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并推广应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即我要执法手机APP,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流程的记载和跟踪。使执法流程更加规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武装得到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税收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推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突出实战化,区分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通过区局的青年干部大讲堂平台讲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依法治税建设。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继续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不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依法组织收入,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到位,有效运用法定手段保障国家税收实现,加强收入目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三)完善服务举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领导值班等各项制度,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持续推进税收数据化管理,强化税源控管,提高征管质量,给企业营造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
(四)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为税收执法队伍注入新生力量。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深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认真学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评议,持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文书卷宗进行标准化管理,强化程序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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