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龙井市东盛涌镇,海兰江畔种水稻的人们迎来了一年中最重要的时节——秋收。
龙井市东盛涌镇有着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2008年,龙井市东盛涌奢香无公害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合作社集水稻种植、收割、加工、销售为一体,统一种植,统一加工,坚持做到延边朝鲜族传统种植技术与有机水稻技术密切结合,保证了大米的品质。
龙井市东盛涌奢香无公害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朴承彪表示,国家出台的惠农助农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我们合作社成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对于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从而实现大米销售地区遍布全国各地。
该合作社今年共种植水稻1268公顷,预计今年有机大米产量可达2100余吨,绿色大米产量可达3000余吨,预计实现产值2500万元。
“每当有新政策出台,税务部门总是第一时间上门辅导,帮助我们解决申报、发票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购进我们合作社免税农业产品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9%的进项扣除,从而促进了我们的合作。”朴承彪说。
接下来,龙井市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惠民、富民、助民的工作理念,积极落实税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坚实税务担当,让农村专业合作社在良性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快、更远,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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