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582013591380U/2021-022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集安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机构设置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工作。
吉林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清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太王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监控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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