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600MB1872716G/2021-007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2020年,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以税务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落脚点,紧紧围绕法制建设的主线,不断健全法治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税务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管,将税收税源情况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掌握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坚决防止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开展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局转发的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运用申报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等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深入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清单所列的事项得到贯彻执行到位,通过 “网上申请、网上办结”等多种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疫情期间税收减免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持续优化服务举措,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结合日常管理和业务辅导需要,组织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及业务培训十余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强化与政府相关部门协作,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确保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民主议事、集体决策,保证议事决策的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落实决策制度,丰富决策辅助举措。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确保重大决策均按照科学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行政管理重大事项、税收执法重大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程序实行民主决策。2020年,区局无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和失职渎职问题发生。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深化落实。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税务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征管法》规定的执法程序,设置2个约谈室。为税收执法人员配备9台执法记录仪,建立执法记录仪领用登记、资料归档保存、音像资料使用等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以及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督导督察,针对工作人员的税收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测评。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年作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8户次,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85户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户次。全年无税务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税收执法保持较高水平,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开展自查自纠,深化以查促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利用内控监督平台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复议渠道,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维护税法严肃性,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网站上公示权利救济渠道,严格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为,着力防范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干部警示教育,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准备工作,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和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定期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欠税、核定征收、非正常户认定、委托代征信息予以公示。2020年,区局在网站上公示执法人员信息77条,公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40户次、税务行政许可234户次、税务行政处罚决定10户次。在全过程执法记录中,各部门采录音像信息16条,消除执法争议和隐患。
七、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执法税务干部参加省、市及本局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等专题活动,对税务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局领导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个税法》、《行政公益诉讼规程》以及税收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同时采取“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方式,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建立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培训总体计划,开展法律知识类的培训讲座,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参加总局执法资格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目前,区局一线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和执法主体身份。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法治税务建设部署,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区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将建设法治税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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