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282MB1516121T/2021-006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落实收入政策,应收尽收。全年共实现全口径税收收入61959万元,征收社保费67200万元。
(二)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实行一窗通办,限时规范办理,进一步加强了电子税务局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应用推广,方便纳税人,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激发社会活力。
(三)梳理权责清单。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通过2020年度第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权利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权利责任清单(适用税务所)》(含总则、权责事项表、附则),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了126个权责事项,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根据方案要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审核集体审核参考流程。
(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议、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制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局内各项工作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党委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和民主决议,参会人数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体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在行政处罚环节严格执行裁量标准,行政强制执行环节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对于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总局、省局的各阶段工作部署,有序对行政许可信息、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和应缴纳税款核定情况、欠税信息、委托代征信息、非正常户认定等执法信息,通过统一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严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上的不规范。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督察内审部门通过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各方面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定期向政府报送税收分析材料,以税咨政并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对各单位报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研究部署。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电子邮箱,对外公开了机构联系电话,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收集,及时处理和回复事关本部门的网络声音。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大力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通过开展“局长办公日”活动,局领导现场办公,倾听群众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收集群众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政策法规、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及时制发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和办理渠道。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国家目录公开事项中的3个一级事项,16个二级事项予以公开。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非税收入职能划转等工作契机,多次在本市组织召开全省范围内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肯定。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配强配齐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主要是加大对法制部门人员合理配置,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切实提高法制部门人员素质,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效能和效率。
(二)加大全员学法用法的培训。首先是对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及全体党员的学法用法的培训,举办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其次是对一般干部执法的多角度多层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全年共举办涉及学法用法各类培训共10次以上,有效提升和促进了全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法治思维。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宪法,切实增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去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涉税执法风险。
(三)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情况检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等依法治税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指导和引导全体干部的工作自觉,衡量各部门日常执法情况,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税建设落实落细。
十、加强税收法治宣传
充分利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全面强化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大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治税能力。通过税收法制知识培训、最新政策解读、全国“宪法日”、民法典专题学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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