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203MB18948862/2021-006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4-09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09 15:2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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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新冠疫情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坚决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着力规范执法,强化权力监督,落实权益保障,优化法治环境,真抓实干,夯实进取,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加强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问题。学习新颁布的涉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学习税收政策文件,学习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等,组织收看了相关的政策解读,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税收业务知识。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以便更好落实工作。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对职责进行明确,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取得了收入质量新提高。面临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大、受疫情影响企业多以及税收增收潜力小等多重压力,区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多维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复工复产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收入运行预计和调度,预判疫情对组织收入影响程度,开辟退库绿色通道,提升企业资金流通效率。全年,我局共组织地方级全口径税收收入为1,195,445万元。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创了服务“六稳”“六保”新局面。积极宣传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特殊情况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推进征管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营造了税收营商新环境。面对新的征管工作要求,今年区局重点对征管工作流程进行了理顺,强化对注销户的监控,加强欠税户、非正常户管理,提升征管数据质量。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平稳推进社保非税改革工作,开展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划转征收、居民“两险”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缴工作,建立非税费种征管工作机制和非税收入降费政策网格化管理模式,社保非税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入库金额29,532万元。全年失业保险费入库金额94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入库金额14,052万元;工伤保险费入库金额294万元。

(五)完善服务方法,提升了纳税缴费人满意新高度。面对疫情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的新考验,区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通过QQ群等方式,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解决涉税问题,确保了疫情期间办税人员的安全,也实现了“多上网络,少跑马路”的办税模式。同时,大力开展电子税务局推广工作,辅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帮助个人缴纳城乡居民保险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保险。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最大程度的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帮助各行业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退税,“外卖小哥退税记”展现的真实故事,是纳税人对区局纳税服务工作高度认可的印证。《中国税务报》刊登了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新做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案,在上级局公布的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我局推出并公示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等六大类执法清单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清理等工作。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处罚决定和征收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集体讨论决定,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局党委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力推动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开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示规定,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编制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明确了税收执法公示事项的公示环节、内容、范围、渠道、时限、期限和程序等内容。同时,将我局的行政许可、一般程序处罚在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全面记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为等各个环节。结合税收执法实际,推行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规范设备使用、管理与记录规则,编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三)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我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列明提请单位、送审材料、法律依据、审核重点等内容,有效发挥法制把关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坚决执行“首违不罚”的政策,落实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报送涉税资料的,免予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省局新的行政处罚量化标准,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权益,加强税务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了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将纳税人受处罚信息纳入全年税务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加强黑名单纳税人管理,实行纳税信用等级修复制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配合市局完成对我局的两次执法督查和财务审计。2020年市局对我局按规定正常的税收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工作和对主要负责人离任的审计工作,加强了监督,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制定防范措施。

(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成员,提高内控机制级别,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人员配置齐全,职能划分清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召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内控工作现状,布置内控工作,查找风险点,切实提升内控机制建设水平。抓好内控管理,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通过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了纳税人监督渠道,方便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按进度、按要求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化解纠纷矛盾。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将行政复议流程和标准,复议部门和电话及时告知,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创新新媒体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网站、纳税人学堂、各类辅导培训会等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全力搭建多形式的政务公开平台。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我局结合实际,统筹谋划,通过纳税人讲堂、微信公众号、微信线上辅导等模式,推动形成全方位宣传的联动效应。克服困难完成解税平台推广。

(二)加强内部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局内讲座、增强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将“三项制度”有关工作内容进行公示。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三项制度”相关文件内容,增强纳税人对“三项制度”的了解,使纳税人在提升对自身权益的认识的同时,形成阳光下执法的工作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组织税收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及开展岗位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提高我局干部依法治税能力,规范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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