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8947128/2021-007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升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通过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全体领导干部和基层税务干部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理念和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区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决依法征税,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种税、费应收尽收;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充分发挥收入预测的作用;加强税收收入质量分析;坚决严格执行税收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事中和事后管理,推进大数据的应用,强化风险管理,现实税收管理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真正做到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在税收制度建设过程中,区局始终以制度为基石,以制度为引领,在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建立起了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管控和规范各类税收行为。在发票管理方面、大企业管理方面、依法行政方面、内控监督方面、合法性审查方面、集体决策等方面建立起相应的制度。
根据上级税务机关的工作部署,区局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设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具有重要意义。区局积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学习总局的《清单范本》,由专人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展开编撰工作。2020年3月初步完成编撰,后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先后两次修改完善编撰;2020年6月末,根据总局最后的修改版本重新修改完善了本级税务机关的权责清单编撰工作。
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区局将税收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捋顺权利和义务,保障和促进了高质量税收工作的完成。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区局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断加强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执行。在决策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区局积极引进律师、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始终坚持集体讨论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的税务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党委委员集体讨论或相关集体会议讨论,在依法、科学、民主的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行政决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区局不断理顺和规范行政强制执行操作流程,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程序处理各类税务案件。严格遵照省局下发的税务行政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并在上级税务机关的指导下细化、量化税务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继续规范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行为,明确调查取证、告知等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办理。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区局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以税务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为基础,及时发布相关税务信息,方便纳税人进行查询、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对象的权利,监督税务执法行为。区局适时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项制度”相关知识,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试,做到以考促学,使税务干部更深层次地了解“三项制度”;还通过纳税服务厅、网络直播等渠道,向纳税人宣传“三项制度”;制作了“三项制度”学习宣传的PPT在办税大厅循环播放,并按照省市局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制作了情景剧宣传片,下发到各税源管理科进行学习,规范了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拟作出的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核;区局按照统筹资源、一室多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建设了税务约谈室;在约谈室配备了相应的录音录像设备,以便监督执法,规范执法。为了保障约谈室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研究制定了《约谈室管理办法》,规定了约谈室使用全过程的各项注意事项及要求,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纳税人在约谈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税务约谈室的建立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既规范执法行为又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提高了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
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区局以督察审计及内部制度为基础和考核标准,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区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对于社会监督,区局进行投诉举报登记,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认真回应纳税人诉求,及时改正自身错误,做到立查立改。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区局始终重视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畅通各种权利救济途径,寻求多种矛盾化解方式;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应对的意识,筹备专家团队,扩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应对流程;一方面规范文明执法最大限度避免行政复议的发生,一方面积极筹划保障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对于接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局内负责单位按照相关流程和时限办理;第一时间寻根溯源,找到问题症结,确定问题的性质。对于税务机关责任,立查立改,及时反馈纳税人;对于政策理解等原因造成的纳税人误解,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扩大矛盾、不激化矛盾,征得纳税人的谅解,帮助纳税人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反馈问题,避免纳税人利益遭到损失。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区局不断完善本级税务机关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本辖区事关纳税人利益的重大税务事项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及时回应纳税人关系关切的税收问题。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媒体等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充分发挥执法公示平台的公示作用。区局高度重视此平台的应用和相关操作,本着“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个公示项目已经落实到具体科室,有专人负责公示平台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上传公示信息、定期核实并发布相关公示数据。公示平台的充分利用,极大方便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工具。
九、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在日常业务培训教育中,区局始终加强对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把宪法、民法典学习放在突出地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对其他税务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税法专题讲座。区局不断健全税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相关业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多次针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税法知识、专题税收政策等专题培训;还加大对新入职税务干部、新岗位的干部税法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区局不仅对内加强学习培训,对外也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宣传,把最新的税法知识、最新的税收政策、最惠民的优惠政策,全方位、多途径的向纳税人普及宣传。2020年度,纳税服务厅视频直播税收政策42期、音频直播111期,还通过纳税人微信群宣传税收政策,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治认识,进一步普及了税收法治观念。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区局不断加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区局税务干部依法进行税务管理和服务,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税企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区局同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在没有取得执法资格前,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以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为依托和标准,落实税收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应用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加强税收法律人才培养,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等主题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区局有五名税务干部通过司法考试,三名干部取得市局公职律师资格;区局在健全学法机制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法律顾问以讲案例的方式对税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强化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坚持法治理论学习与解决税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指导和推动税收工作实践,逐步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在区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单位主动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区局党委积极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区局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区局党委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区局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区局制定下发了相关制度文件,分别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为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期召开例会,研究区局重大法治事项等。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区局继续严格执行《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落实“首违不罚”相关规定》等上级税务机关的文件。面对新变化、新形势,区局确保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的规定落实到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组织税务干部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名干部将裁量基准和规定学深学透,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准确熟练地运用,确保“首违不罚”的正确适用。
以上是高新区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区局将一如既往地履责尽责,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和法治税务建设要求,争取更大的成绩。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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