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3MB1894763U/2021-007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2020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一年,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特殊之年。宽城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宽城区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务实创新,担当作为、服务发展,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2020年宽城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的价值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中专题学习内容,原汁原味地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战略部署,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为推动区局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依法治税的工作实践。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
“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 年初以来,区局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典型案例,深刻把握问题实质,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违反组织收入问题发生。强化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严格收入质量管控。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落实落细加强脱贫攻坚、助力民营经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措施。让纳税人真正体会到应享尽享,使税收主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业务,以此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落实包括备案管理、备查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体系。严格按行政审批事项执行,对保留的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延期缴纳税款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依据规范执行。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四)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
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2020年度,区局切实做好税费收入分析工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分析成果,形成工作合力,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系统的规定开展工作,做到收文按照时限严格办理,发文行文规范,统一,标准。截至目前,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的法制审核
为保障机构内部运转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同时强化对内管理,加强法治监督,由法制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及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区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决策事项公开信息,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度。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公职律师制度
区局与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两名法律顾问。一是对全局干部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制知识培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政府采购、扫黑除恶、税收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对法治税收工作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区局把依法治税理念根植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服务税收事业大局。
(一)以执法卷宗评查为重要抓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清晰、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轻程序重实体等问题,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纠正,针对上述问题,由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法制科等职能部门从金税三期业务流程到文书的使用和注意事项等环节,对各基层单位进行了业务指导和规范。并在每半年通过案卷讲评和培训辅导等多种方式对行政处罚中的问题节点进行剖析说明,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区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做好执法公示平台数据维护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内容。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定期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建设了具有录音、录像、监控功能的税务执法约谈室;结合税收执法实际,在欠税强制执行、查找非正常户等执法活动中不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坚持无批准不进户,避免重复入户执法。将“改进优化”的工作理念贯穿到纳税服务全程,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严明政治规矩,夯实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大力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委成员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成为常态,把工作做在平时、体现在日常、聚焦在细微之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2020年,区局党委围绕市局全面从严治党“一个目标”,确立“一条主线”,突出“六项重点”的工作要求,找准定位,精准发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结合上级局下发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分析各科(室)所权力节点的风险环节、风险点,认真开展执法风险排查,力争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控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按规定程序处理信访问题,对于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明确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及时准确告知纳税人享有知情、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和义务,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2020年区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进行答复处理完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区局多渠道多角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和了解相关信息。
(一)落实政务公开全覆盖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设置政务公开电话,及时解答公众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
依托省局外部网站向社会发布执法公示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行政处罚事宜,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税收执法的透明性。
(三)完善办税服务公开
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板及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内容,便于纳税人学习掌握;及时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
在执法中做好学法普法工作。区局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法治化培训,2020年重点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更新。同时,区局党委积极将民法典学习教育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划,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的提升。
(二)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
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积极运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落实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对A级纳税人及时向社会公示,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对D级纳税人积极辅导纳税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其改正问题,切实提高税收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税收执法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区局在职干部均取得税收执法资格证并已在公示平台公示。
(二)充实后备骨干,加强青年干部培养
为了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扎实有效地提升年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区局将青年干部作为培训主体,坚持组织引导、创造条件,个人自学的培养思路,培养更多的税收专业化人才。促使系统干部优化知识结构,逐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
充分发挥区局党委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0年区局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发挥出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
(二)完善考核和督办机制
把依法治税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严格过错追究。
2021年,区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征税原则,切实提高组织收入质量。不断优化办税流程,注重大数据运用,加强对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应对,强化各部门的工作统筹、凝聚工作合力,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使区局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中不断向前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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