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4MB18947715/2021-007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成为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的理解和领会,加深了对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认识和把握,坚定了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严格落实依法组织
税费收入原则,坚持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加强税收分析和数据监控为有力措施,科学把控收入重点,实时抓紧跟踪调度,较好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为地方财力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编印《朝阳区税务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复工复产优惠政策辅导手册》、《朝阳区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非接触式”政策汇编》、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温馨提示》,通过“全方位+专项定向+案例辅导”以及“纳服搭台、税政唱戏”等方式,采取滴灌式点对点宣传辅导,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按照税务总局、省市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关”,2020年度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朝阳区局法制审核工作规则,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明确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法制审核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议。二是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疫情期间减免事项集体审议,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三是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税收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朝阳区局法制审核工作规则,明确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成立法制审核办公室,确保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议,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发《朝阳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成税务约谈室,对外公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权责事项、法律救济途径等15个执法事项61520条数据。二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直击纳税人办税难点、赌点、痛点,从优化办税环境、减少办税次数、缩短办税时间、降低缴税负担、优化办税流程五个方面,细化了本年度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依法行权。一是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制发内控管理制度,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及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每日监控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市局审计工作,制发《督察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二是聚焦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性。成立疫情监督检查组,对防控工作进行“非接触”“跟进式”“持续性”监督,电话回访200余户复工复产企业,促进各项税收政策落地落实。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涉税矛盾,构筑和谐征纳关系。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二是持续优化办税服务,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全市税务系统创新性开展纳税服务“查找改”教育整治活动,聘请第三方进行全方位暗访,公开播放暗访纪实片,公开宣读纳税人反馈意见,广开门路,查问题;针对纳税人意见建议,问需问求,重整改,出台土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简化审批办法等工作制度4个。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重点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配合实施,上下联动、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平稳、高效、顺利推进。二是拓宽载体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发挥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前沿阵地作用,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阅读架、大厅写字台玻璃板多种载体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欠税公告、行政许可、办税流程、纳税信用等级、公开电话等内容信息。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依托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长春市税务局网站、“吉林税务”、“长春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内容,借助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税本领,增强纳税人税收法治观念。一是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全体干部集中学法、法律顾问专题培训等学法机制,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要求。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区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局学习民法典专题视频会议,培育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观念,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规范中执法。三是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宣传辅导,对吉大医院等医疗机构及上药科园信海医药吉林有限公司等防疫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精准辅导服务,确保企业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法制机构人员配置,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三项制度”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要求,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同时,将新招录的法律专业人员优先配备到法制科,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归位。二是继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在信访案件处理、协助外部门办案以及法律程序等方面,从法律角度协助处理好涉法事务,提出了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规范。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牢固树立全面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制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积极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对各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推进、对表销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朝阳区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税收普法工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税收法治观念仍需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税收执法仍需规范,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还存在不足等。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朝阳区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制度,着力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税收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重心向质量提升及制度完善方面延伸。严格依法处罚,贯彻落实省局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加强处罚卷宗文书制作和审核把关力度,提升处罚案卷制作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继续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引导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注重提高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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