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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722013557297N/2021-0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4-08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08 09:5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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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文件要求,长岭县税务局通过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等有效措施,加快了全县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进程,提升税收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预测精准度,强化日常征收管理,保证了组织收入依法征收。

二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地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实施全覆盖式的政策辅导,全年共组织辅导纳税人4632户,开展纳税人学堂18次,参训人数近1000人,送达《给全省纳税人的一封信》17203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覆盖面达100%,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及总局文件规定,要求全局严格执行各项税务行政许可和其它权利事项规定,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的权限向社会公示,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和法定权限。2019年年办理行政许可 155件,承诺时限办结件数155件,无逾期办结事项;办理一般行政处罚事项2747件,税收违法手段、事实清楚,处罚程序、依据无误,不存在变相审批,为纳税人增设门槛等问题。

四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案,在市局公布的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等六大类执法清单制度,并依法全面公开执法权力及具体流程。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长岭局历年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今后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清理等工作的要求。二是认真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长岭局通过建立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等措施,将推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完成了2019年三项制度工作推行目标,逐步实现和规范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国地税合并后,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2019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过渡期未申报问题、建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购房户契税征收问题及安排部署推动三项制度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健全各类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为充分发挥好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成立长岭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等四类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范围,协调配合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是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对制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2019年我局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公开征求意见。

(四)严格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各类税收主体涉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法律及中央一系列减税降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税收减免、延期申报、缓缴税款管理,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二是规范税收执法程序,不断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通过程序设计,使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自觉落实告知、回避、听证、说明理由等规定,充分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从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内部控制各系统指标。2019年,内控平台监控出长岭局过错信息15条,经过核查后,全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及时改正。二是认真做好疑点数据核查工作。2019年,市局下发的涉及13类疑点166条数据,执法过错已经全部整改。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强化税收政策执行力。按照省局、市局部署,通过制定督查督办方案,落实督查措施,规定督查期限,跟踪检查,重点抽查和一线督办等,开展了日常督查和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对长岭县残疾人就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税收征收管理专项执法督察。经检查,企业备案完整,符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条件,对存在问题的管理户,通知企业补齐退税时需提供的书面声明,现企业已经将材料补齐。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在开展减税降费工作中,长岭局与县检察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对减税降费工作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担任廉政监察员、行风评议员,使监督的质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涉税矛盾,构筑和谐征纳关系。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二是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过程。2019年,长岭局聘请了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过程,参与重大执法活动, 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透明度,约束了执法行为,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七)推进政务公开。以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为契机,实行税收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会议、文件等载体优势,从税收政策、纳税评定、税务处理、涉税文件、财务收支、基建维修等多个方面拓展政务、业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干部和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加强社保费宣传。长岭局联系电视台投放社保费缴费宣传指南;联系社保局和人社局,与22个乡镇保障所和11个社区进行对接,发放缴费宣传指南、宣传扇;联合信用社在高考、中考期间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解答;联系各家合作银行,确保流程畅通。二是加强个税宣传培训,组织新个税宣传培训6场,累计培训人次1000余人;开展重点纳税人专项辅导计150户次。在办税大厅设置专窗专岗解读政策处理难点问题,确保个税新政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工作,多渠道宣传,对全县642户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推行三项制度方案要求,落实法制股人员配置,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基础上,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法规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19年度我局共组织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培训37次,认真参与总局及省、市局组织的视频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要求,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9年度,长岭局领导小组共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学习了1个制度文件,通过了3个议题。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制定和执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本年度长岭局共召开4次党委成员集中学法会议,党委书记带头讲法,坚持学法,不断丰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论知识,从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素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人力不足。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偏少,法制机构力量薄弱,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服务、牵头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既懂法律又懂业务和财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少,依法行政各岗位人才普遍短缺。

(二)税收执法监督不够严密。由于制度、人才保障乏力,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到位。主要表现为: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察制等监控制度不完善,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消极或畏难情绪,执法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全局,需要综合各股室工作事项,但目前还有些股室和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够,认为只是法制股的事情,主动参与热情不高。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税收法治制度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制度,着力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税收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根据省、市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长岭局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建立法治考核制度,逐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二)加强税务干部队伍法制建设。强化税务干部法律意识,让干部学法、重法、用法。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引导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注重提高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税务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涉税事项的有关信息。二是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岗责体系,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利用外部监督手段,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机关的监督。三是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控制,拓展税收执法督察的广度和深度,利用税收内部控制平台进行疑点核查,堵塞征管漏洞。四是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切实加强“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按照省、市局印发的《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三项制度的平台建设、机制健全、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 “三项制度”得到进一步深入落实,切实提高长岭局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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