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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800MB15076044/2021-0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4-07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2020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3-12 15:1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法制科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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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城市税务局在省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全面依法治税,切实履行税收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扎实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和组织全体干部自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相结合,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务法治建设工作实践,努力发挥税务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关系,确保税费总量和质量协调发展,做到应收尽收收到位,不折不扣减到位,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二)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聚焦总局“四力”要求,战疫情促发展,坚决落实国家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广宣传、精辅导,保障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4次,积极对接重点税源企业441户,宣传辅导纳税人3.3万余户次。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总局下放的审批权限和权力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已取消的事项,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行保留事项,依法在外网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受理、核实和批准,禁止自行新增任何形式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四)持续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

按照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市局统一组织开展《权力与责任清单》编制,加强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权责清单的编制、审核和公布,做到内容全面、环节清晰、程序严谨、公示规范,切实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有力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服务举措。实施非接触式办税,发布“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和自助办税终端多元办税缴费,226个办税事项实现了“网上办”,2020年征期平均网报率达到99.6%,网报率创历史新高。201个涉税服务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梳理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全国通办”“全省通办”“同城通办”清单,实行容缺受理服务、邮政寄递服务,发票领购实现“零次跑”。二是简化涉税流程。明确税务注销“免办”、“即办”、“限办”范围,即时办结业务占比达到74%以上;精简资料报送,多项涉税业务实现了“免填单”,资料精简25%以上。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参与税收立法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省局做好资源税、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立法调研工作,协同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拟定相关品目建议税率,调研相关企业经营状况,认真梳理税收政策和管理方面问题,向上级局提供有价值的立法建议。

(二)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涉税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暂行)》,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审理等事项均要召开相关会议,采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决策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规范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管理,严格执行会前议题签报制度和会后会议纪要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都由党委会集体决策,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由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积极发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统筹,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示,及时公开税务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法律依据、办税流程等各类信息,全年通过执法公示平台依法公开各类执法信息累计37330条。强化执法过程中的音像记录,规范文字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提升税法人员执法效能,全年累计采集执法音像记录数据330件。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强法律专业人才,保障法制审核力量,对达到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做到应审必审,法制审核工作切实开展,法制审核机制有效运行,全年累计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3件。

(二)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

严格执行《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规避税务行政处罚随意性,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规范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通过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税收执法考评规则、过错责任追究依据、系统操作流程等内容,确保过错责任追究执行到位,提高执法人员对出现问题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动了税收权力责任化的实现,使执法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可控的良性循环中。

(四)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一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依托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完善“一单两库一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事项并及时在执法公示平台公开,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开展税警联合办案,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与公安局、人民银行共同召开联席会议、成立警税联络办公室,加强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合作力度,实现稽查、侦破、追缴无缝对接,确保联合办案公正、畅通、高效。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落实对“一把手”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状况分析研判机制。二是突出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的监督。认真排查管理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通过强化内控监督平台使用、约谈提醒、检查抽查、督促巡查等形式加强重点领域税收风险的预防与管理。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党内监督。白城市局党委和纪检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特别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不力,损害纳税人利益、破坏税收营商环境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对行政执法和机关行政管理权力行使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实现廉政监管的全员全程覆盖。二是持续开展行政监督。组织开展全面执法督察6次,下发执法督察建议书6份,提出整改建议25条,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在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控制源头腐败的重要作用。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市税务系统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人,听取意见建议,为改进工作奠定基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局内设立信访接待室,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畅通网上举报、对外公开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舆情管理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逐步完善舆情检测手段,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全年共处置白城市民生诉求热线反馈涉税问题13项。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管理

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研究落实检察院的检查建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加强与信访、公安、网监、维稳部门的沟通联络,制发《信访 舆情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群众来信来访,转送、交办、督查信访等具体事项,通过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依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合理增加纳税服务公开内容,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执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利用和整合相关资源,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互联网+税务”行动模式,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布税收政策法规、执法人员情况、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注重宣传辅导多样性,通过上门辅导、纳税人实体学堂、办税大厅公示板、电子送达“致全省纳税人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宣传,构建多形式的政务公开平台。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在办税大厅显著位置摆放宣传手册、开展线上线下税法宣传“六进”活动等方式,聚焦宪法、民法典、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优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等政策,将宣传宪法、民法典与宣传税法相结合,增强了全社会法律意识。

(二)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一是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做好人工信息采集、黑名单采集和重复纳税人管理,落实好“两增加、两调整”措施。二是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宣传。通过制作税收“黑名单”电子宣传手册、在市区商圈LED大屏幕播放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片、将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务信用承诺书在白城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方式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三是推进分类监管,完善守法褒奖和失信惩戒措施。通过搭建“银税互动”金融服务平台,为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为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或由专人负责办理涉税事项;将重大违法失信单位列入信用D级管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三)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

完善税务干部培训计划,把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普通干部自主学法等方式开展各种学法活动,探索运用知识竞赛、案卷讲评的方式提高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引导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白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人才的培养,通过召开座谈会、“一把手”起草《给青年朋友的一封信》、召开动员会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建立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鼓励青年干部报考“三师”,2020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5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人 。将法律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认真抓好执法资格考试。积极开展考前动员,组织参考人员通过参加专业机构培训和自学自测等方式积极备考。2020年我局参考人员17人,并全部通过。二是做好公职律师管理。依据《吉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局公职律师按时参加电子认证证书申请、年度考核等工作,积极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及时为有意愿加入公职律师队伍的同志审核提交公职律师申请资料。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和加强市局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优化主要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听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依法行政重要事项和制度,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20年,白城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如税收法治基础建设有待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律业务知识有待提高、税收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税收协同共治还需更大合力。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白城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聚焦依法治税,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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