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21-02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18 |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1年 7月 1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131.46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31.46 | ||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全面监控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购买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保障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配合基层办税服务厅根据所购买设备实现叫号排队,排队序列大屏展示,网上预约,评价器评价及二维码评价;建立专业运维团队,每年完成两次全省办税服务厅巡检任务,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可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保障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转。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全省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设备巡检及维护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1年5月17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项目联系人:冯全成;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为了全面保证应用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决定对全省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设备巡检及维护服务事项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上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的金额为128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30日,成交供应商为吉林省智广恒胜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2.1项目概述
项目目标:全面监控本项目所涉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购买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保障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配合基层办税服务厅根据所购买设备实现叫号排队,排队序列大屏展示,网上预约,评价器评价及二维码评价;建立专业运维团队,每年完成两次全省办税服务厅巡检任务,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可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保障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转。
(1)项目实施要求:中标方服务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需运维的应用信息系统概况:
1. 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吉林省基层办税服务厅现由评价器、排队叫号机、集中显示屏、窗口显示屏、广播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拾音器及评价系统(设备评价、二维码评价),排队叫号系统、预约办税系统、集中显示系统、视听安全系统组成了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化管理系统,并与省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监控管理系统实现联动,以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为窗口人员绩效评价、对办税服务厅日常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分析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巡检维护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规模、业务复杂度,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应用信息系统的业务特点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功能划分、主要功能描述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运维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在吉林省税务局现场准确实施所运维系统统一升级和维护系统源代码的能力;应描述技术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能够根据运维服务需求,准确理解应用信息系统的运维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运维系统的日常运维、数据运维、运行监控、健康检查、系统升级优化、数据库与中间件维护、故障处理、培训服务等;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中标方需对本项目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 平台系统 | 子系统或 子应用对应 | 运维工作内容 |
1 | 基层办税服务厅巡检运维服务 | 1.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评价智能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实时开展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业务办理、服务评价等情况统计分析,预约办税“网上叫号、现场取号”服务功能,需对全省各级共计318个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运维服务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包括: (1)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日常运维,确保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兼容和数据接入,满足全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需求; (2)对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机、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调整,现场服务,系统调试,确保数据兼容,保障各项数据可按照省局系统要求,规范传入省局集中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办税服务厅具体硬件运维工作如下: 1) 服务器: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服务器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 2) 排队叫号机: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查看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 3) 大厅评价设备: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评价器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 4) 大厅显示器设备(含窗口显示屏及电视机等):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 5) 功放、喇叭: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 (3)保障办税服务厅客户端程序实时向省局应用系统传递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排队等候人数、排队等候时长、窗口开通率、叫号、业务办理时长、绿色通道、二次优先办理、转号、满意度评价等数据指标; (4)运维服务单位应保证法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运维服务电话,及时响应处理基层办税服务厅设备及系统故障问题,在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应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中标单位要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对因设备老化产生的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协助基层单位寻找配件更换。 安排专人每年提供两次到现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做好巡检台账,对设备使用状态要详细记录。 2.视听安全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开展日常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开展;对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开展视听安全系统设备现场维护及巡检。 (1)全省设备巡检 安排专人每年提供两次到设备现场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检过程中需要对前、后端设备灰尘处理、机柜(如有)灰尘处理、线路整理、摄像头位置校正、检查拾音器是否牢固、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检查存储硬盘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测试各大厅对讲软件是否正常、检查市级单位服务器是否有异常。并以办税服务厅为单位提交巡检报告单及每次全省设备巡检总结报告。 (2)故障处理 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如设备是否在线、卡位图像是否模糊、摄像头位置是否偏离、图像黑屏或者视频取流失败、卡位拾音器声音是否有杂音、干扰声音及无声音、频录像存储是否正常、全省办税服务厅语音对讲是否在线等日常维护,用户在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若远程调试无法处理,根据所出现的故障,判断故障类型进行相应处理。 (3)设备迁移工作 配合各个基层办税服务厅迁址后,完成视听安全设备迁移安装调试工作,其中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本次预算,各服务厅不再另行支付。因迁移产生的各项辅材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结算。 (4)新建与合并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建设标准 1)卡位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摄像头卡位安装需俯角照射,能够避免光线直接反射,安装时注意监控摄像头不要直射头顶,以工作人员办公桌内侧边缘为中心点,办公桌右侧边缘为齐,摄像头直射纳税人正脸,税务干部侧脸。 窗口柜台外侧边缘起,两个图像画面连接成为一条直线。若双卡位,以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 2)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以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正面为中心,摄像头安装位置在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斜上方45度。 3)球机安装位置标准 球机位置需安装卡位外,通过球机可直接直射每个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要求球机高度与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平行。 4)拾音器安装位置标准 拾音器位置可固定安装在柜台内侧边缘或者柜台表面,确保清晰接收到纳税人与工作人员的声音(3M胶/免钉胶)。 5)全景枪机安装位置标准 以办公桌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由前到后整列办公卡位。 必须确保安装设备可以纳入省局现有视听安全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现行纳税服务综合监控平台可实时调取已安装调试完成的摄像头图像信息。 |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安全及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期内,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方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运维岗位要求
(1)现场管理岗
负责运维团队人员的现场管理,以及负责代表运维服务方与局方的沟通、协调、管理;制定现场运维实施计划、定期报告;负责将事件的解决方案文档化,并经审核确认后录入省局运维知识库;对突发的运维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并协调解决;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2)大厅智能化设备维护岗:
对办税服务厅服务器、排队叫号机、功放喇叭、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和调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机运行,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定期检查排队叫号机是否正常开机运行,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检查大厅评价设备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定期检查功放、喇叭,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每检查一次形成记录存档,以备下次参考。
(3)大厅显示设备维护岗:
对办税服务厅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电视机等智能化设备增加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大厅显示设备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每检查一次形成记录存档,以备下次参考。
(三)运维日常工作要求
1.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评价智能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实时开展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业务办理、服务评价等情况统计分析,预约办税“网上叫号、现场取号”服务功能,需对全省各级共计318个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运维服务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包括:
(1)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日常运维,确保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兼容和数据接入,满足全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需求;
(2)对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机、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调整,现场服务,系统调试,确保数据兼容,保障各项数据可按照省局系统要求,规范传入省局集中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办税服务厅具体硬件运维工作如下:
1) 服务器: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服务器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
2) 排队叫号机: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查看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
3) 大厅评价设备: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评价器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
4) 大厅显示器设备(含窗口显示屏及电视机等):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
5) 功放、喇叭: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
(3)保障办税服务厅客户端程序实时向省局应用系统传递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排队等候人数、排队等候时长、窗口开通率、叫号、业务办理时长、绿色通道、二次优先办理、转号、满意度评价等数据指标;
(4)运维服务单位应保证法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运维服务电话,及时响应处理基层办税服务厅设备及系统故障问题,在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应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中标单位要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对因设备老化产生的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协助基层单位寻找配件更换。
安排专人每年提供两次到现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做好巡检台账,对设备使用状态要详细记录。
2.视听安全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开展日常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开展;对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开展视听安全系统设备现场维护及巡检。
(1)全省设备巡检
安排专人每年提供两次到设备现场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检过程中需要对前、后端设备灰尘处理、机柜(如有)灰尘处理、线路整理、摄像头位置校正、检查拾音器是否牢固、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检查存储硬盘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测试各大厅对讲软件是否正常、检查市级单位服务器是否有异常。并以办税服务厅为单位提交巡检报告单及每次全省设备巡检总结报告。
(2)故障处理
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如设备是否在线、卡位图像是否模糊、摄像头位置是否偏离、图像黑屏或者视频取流失败、卡位拾音器声音是否有杂音、干扰声音及无声音、频录像存储是否正常、全省办税服务厅语音对讲是否在线等日常维护,用户在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若远程调试无法处理,根据所出现的故障,判断故障类型进行相应处理。
(3)设备迁移工作
配合各个基层办税服务厅迁址后,完成视听安全设备迁移安装调试工作,其中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本次预算,各服务厅不再另行支付。因迁移产生的各项辅材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结算。
(4)新建与合并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建设标准
1)卡位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摄像头卡位安装需俯角照射,能够避免光线直接反射,安装时注意监控摄像头不要直射头顶,以工作人员办公桌内侧边缘为中心点,办工桌右侧边缘为齐,摄像头直射纳税人正脸,税务干部侧脸。
窗口柜台外侧边缘起,两个图像画面连接成为一条直线。若双卡位,以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
2)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以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正面为中心,摄像头安装位置在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斜上方45度。
3)球机安装位置标准
球机位置需安装卡位外,通过球机可直接直射每个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要求球机高度与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平行。
4)拾音器安装位置标准
拾音器位置可固定安装在柜台内侧边缘或者柜台表面,确保清晰接收到纳税人与工作人员的声音(3M胶/免钉胶)。
5)全景枪机安装位置标准
以办公桌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由前到后整列办公卡位。
必须确保安装设备可以纳入省局现有视听安全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现行纳税服务综合监控平台可实时调取已安装调试完成的摄像头图像信息。
(四)人员变动要求
中标方合同期内,投标时所列人员如有变化,需提前一个月向用户方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在确认不影响运维工作的情况下,经局方许可后,方可调换人员。并保证一段时间的并行转换期。
(五)考核要求
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相关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接受采购方的定期考核,并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要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按照考核成绩与合同款项支付挂钩的安排不提出异议。
(六)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所负责运维系统一旦有紧急事件发生,中标方应立即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填写应用信息系统故障排查任务单。若发生重大事项,故障恢复后要填写征期信息系统运行重大事项说明并上报吉林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期发生重大事项且四小时未能解决的,扣减运维服务方当月10%的运维费用。因系统监控、风险排查不到位或运维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的重大事项,扣减运维服务方当月10%的运维费用。全年同一系统连续两次发生重大事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减全年20%的运维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并扣减全年20%的运维费用。
信息系统重大事项是指出现业务阻断、系统停机、系统卡顿30分钟以上的情况,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件,以及导致纳税人回流办税服务厅、引发负面舆情、法定或重点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问题。
1.维护响应时间
支持类型 | 响应标准 | 备注 |
操作问题解答 | 现场及时答复 | |
数据修改 | 小于2个工作日 | 从问题流转到中标方开始计算 |
2.故障响应时间
故障等级 | 现象描述 | 响应时间 |
严重程度I | 导致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系统完全丧失服务功能,对业务至关重要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如数据库主机宕。 | 非硬件故障和非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引起的宕机30分钟内恢复系统运行; 硬件故障和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应立即与局方协调,主机故障解决时间要视厂商解决时间。 |
严重程度Ⅱ | 系统中关键功能实现错误,直接导致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并且无补救措施。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严重程度Ⅲ |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单一模块不能继续运转或错误,但不影响业务的正常进。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严重程序Ⅳ |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如系统操作时间过长,界面需要改进等,但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转。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运维服务结束15日内,采购方对中标方的运维服务进行验收,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编号 | 文档 | 说明 | 提交形式 |
1 | 运维项目合同及附件 | 无 | (1)扫描件,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
2 | 运维人员清单 | 需注明姓名、电话以及岗位 | (1)电子版,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
3 | 运维工作计划(含人员清单,各类运维活动安排) | 列出运维服务中包括的服务类型,运维服务人员的组织结构。 | 电子版,刻光盘 |
4 | 运维工作实施流程 | 各类运维活动的实施流程,如故障响应流程、问题处理流程。 | 电子版,刻光盘 |
5 | 运维工作量记录(实际发生) | 记录运维工作实际工作量的记录,如果没有相关记录,提供相关人员上下班打卡或同等记录。 | 电子版,刻光盘 |
6 | 运维工作周报告 |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 电子版,刻光盘 |
7 | 运维工作月报告 |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 电子版,刻光盘 |
8 | 运维工作年报告 |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 (1)电子版,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
9 | 运维问题记录 | 记录运维工作中处理的各种系统问题,如无详细记录,提供各类问题的大致数量供后续验证,或提供系统运行日志。 | 电子版,刻光盘 |
10 | 巡检记录等运维过程当中的相关文档 | 相关巡检记录等其他开展运维活动时产生的记录。 | 电子版,刻光盘 |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中标方运维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的差异,保障基层人员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及应用信息系统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中标方到税务局方集成办税服务厅的巡检运维技术人员,需列明主要工作资历,并详细说明拟承担的岗位、工作内容等。总驻场运维人数不少于6人,派驻运维技术人员具备高级电气工程师和高级信息安全工程师职业技能资质的优先选择。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中标方自行增配技术人员,以保障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正常运转。
中标方提供驻场服务前,采购方根据中标项目所含运维服务内容,对运维人员进行测试,测试范围包括:本项目运维服务所涉列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涉及的其他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用途及日常运维实操等方面,超过30%运维人员测试不及格的视为不具备运维服务能力的中标人,将视为无履约能力处理,采购方将根据合同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管理实施和验收由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实施运维项目过程中,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应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到2022年9月1日,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服务结束经甲方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本项目运维服务所涉应用系统为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系统,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之间关联关系紧密,数据互为通讯,主要为税务业务办理和数据分析挖掘报表之用。在日常运维管理过程中,如遇到接口类故障,应由中标方协调接口提供单位共同配合解决,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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