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0MB15075754/2020-098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23 |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帮扶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工作,辽源市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梳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攻坚克难。
一是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以确保个体工商户对税收福利“应知尽知”。通过实地帮扶和“两微一端”线上宣传方式,第一时间把税费优惠政策和国家帮扶举措送上门,聚焦个体工商户关心的“非接触式”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复工复产中的困难等问题,细致答疑解惑。
二是通过调度、分析数据,微信沟通,实地“非接触式”走访,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其经营情况,按规定及时调整纳税定额,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是不断优化“非接触式”办税方式,简化申请免税、退税流程,确保不耽误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延误发票领取使用。同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同时,办理纳税申报,并依法对其不预征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不调整纳税信用评定和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为个体工商户解决疫情期间的申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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