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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厦门,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我公司已申报,但未缴款,
这个月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作废申报记录?
发布时间 : 2020-03-17 09:5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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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2月份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您无需做任何处理,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重新生成应缴账目,您核对无误后直接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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