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两险”缴费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 : 2019-05-08 16:2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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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吉林省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参合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

大中小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至2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城乡居民银行缴费业务指引


一、税务部门合作银行范围

缴费人可在已与税务部门合作的14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各网点柜台办理缴费业务。

二、办理缴费业务所需资料

缴费人必须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合作商业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如果为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提供缴费人和代办人各自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缴费登记信息核实

各合作商业银行柜台根据缴费人有效证件信息,通过系统核实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双方信息一致方可受理业务。

四、特殊缴费业务受理

特殊缴费业务是指中断补缴、一次性趸交等缴费业务,缴费人应与各合作商业银行柜台核实系统查询获取的特殊缴费业务险种、金额、缴费年度。若存在特殊缴费业务,需先办理特殊缴费,再办理正常缴费业务。

五、正常缴费业务受理

缴费人自行选择参保险种的缴费档次或额度进行缴费,各合作银行柜台会严格按照缴费人确认的缴费档次或额度收取社保费。

六、签署扣缴授权书

缴费人在各合作商业银行柜台确认缴费成功后,应确认下次申报缴费档次或额度是否与当前一致,如确认申报缴费档次或额度与当前一致,应明确是否同意签署《社会保险费扣缴授权书(城乡居民)》。

如同意签署授权书,需按照授权书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确认;如拒绝签署授权书,本次社保费缴费业务结束。


通过电子税务局、“吉林税务”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第三方方式缴费业务指引


全省缴费人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办理社会保险费查询、缴费相关业务:通过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12/sword?ctrl=LoginCtrlTmp_logout#)的“个税/社保”入口登录,办理相关业务;下载“吉林税务”APP,登录自然人网厅,办理相关业务;关注“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办税服务”中的“自然人网厅”办理相关业务;使用支付宝,打开“城市服务”功能,选择“政务”中的“吉林税务”,跳转自然人网厅,办理相关业务。

缴费人如对以上缴费方式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或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等咨询。

“吉林税务”APP

“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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