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19-003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9-04-08 |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吉林省税务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推动税收执法现代化,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面对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繁重、上年收入基数相对较高的严峻形势,坚定信心,牢固树立预算就是任务的观念,层层召开组织收入分析会,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坚持向税源管理要收入、以风险管理抓收入、以稽查打击促收入、以清理陈欠保收入,2018年组织全口径收入1937.9亿元。积极落实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微观主体发展活力,全年减免各项税款613.3亿元,同比增加58.3亿元,增长10.5%,其中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节能环保等分别减免104.9亿元、36.3亿元、46.2亿元和18.3亿元,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落实“放管服 ”改革精神
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核准权限下放至县级税务局,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办税效率。深入落实“只跑一次”改革,在全国率先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只跑一次”改革范畴,明确11大类202项“只跑一次”涉税事项,业务覆盖面达到100%。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启动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键咨询”、“一套资料办”、“一个流程办”,自5月1日起吉林省所有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国税地税业务,结束纳税人办税两头跑。优化免填单服务,实现132项办税服务事项免填单。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全省配备自助办税机425台。委托邮政等机构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大走访”活动,针对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推出具体改革措施547条,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173个,2018年在税务总局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九。
(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提升登记管理,将发票申领业务纳入工商“e窗通”,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5天压缩至3天以内,最短的仅用58分钟,首次发票申领不超过0.5天,有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吉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提高注销效率,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大力推广“银税互动”,启动与交通银行、吉林银行等18个金融部门的合作,将“银税互动”全流程拓展到“线上”,形成“互联网+纳税信用”的金融产品大超市,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五)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根据改革需要,及时出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制定91个征管分析指标,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税,打造“一体化服务”电子税务局,接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18类348项涉税业务资料网上传递,纳税人享受“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安全办税”。在现金和银行缴款等传统缴税方式基础上,推广POS机刷卡缴税、银联快捷缴税等多元化缴税方式,目前正与腾讯、阿里等公司合作开发微信和支付宝缴税。
(六)不断强化税种管理
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设立94个集中办公区,完成ITS系统初始化,‘一对一’精准宣传个人所得税政策,从过渡期政策执行征期的申报数据看,缴税人数和应纳税款‘双下降’效果明显,有效降低了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确保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通过召开动员会议、部门间互派人员、加强实地复核等措施保障平稳顺畅开征,全省5627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全部进行纳税申报,申报率达100%。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减税降率、转登记和留抵退税等政策规定,2018年税率调整后累计减税户数40971户;已转登记纳税人8243户,减税额8573万元;为695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5.54亿元,超过总局15亿退税规模标准的3.6%。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联合吉林省科技厅在全省九个地区对近2000户纳税人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实行申报期最后一天24小时调度整改机制,对发现的应享未享问题随时下发基层迅速整改,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实际惠及面达到100%,2018年共有36938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金额5.56亿元。持续开展“一带一路”税收服务宣传,共走访“走出去”企业60户、7000余户纳税人参加了33场宣讲会和座谈会、发放纸质宣传册8000余册、媒体宣传资料21个(其中国家级刊物或其网站2个)、举办其他特色活动19个。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方面
(一)指导规范全系统税务行政处罚工作
新机构成立后,发布公告继续执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下发通知对改革过渡期裁量基准适用、金三系统操作等问题的处理予以明确,确保全省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紧密结合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分层、分级、分段组织全系统对涉及机构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261份,确保新机构挂牌后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范统一。
(三)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
推进原国地税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整合,搭建与新机构新职能相配套的公示平台,实现8项公示项目与金三系统的实时对接,主动公开税收执法主体、税收执法事项、税收执法结果等6大类31项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协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全面试行三项制度。
(四)开展税种立法调研
积极参与车辆购置税立法草拟研讨,担任车辆购置税法配套文件起草组长单位,承担《车辆购置税法征收管理办法》草拟及相关起草说明及解读等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等立法调研工作,梳理税收政策和管理方面问题,做好数据测算、征管配套研究,向税务总局提供高质量立法建议。
(五)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成立税收经济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吉林省税务系统税收经济实施方案和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构建横向分工协作、纵向紧密联动的分析机制。统筹各级税务机关和各地区重点分析任务,在开展常规分析的同时,紧扣热点问题,围绕“一主六双”专题开展分析。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
(一)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局长末位发言制度,制定机关行政会议制度办法,对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和程序进行明确,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形成会议决议。
(二)强化法制保障作用
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出台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保障作用,省局法律顾问全年提供解答咨询服务144次,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相关会议12次,提供税收执法培训6次,提供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核、公益诉讼、案件分析等服务事项57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规范经济税收秩序
规范经济税收秩序。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全省稽查抽查结果公开率均达到100%,查补收入219408万元,实行查前、查中、查后特色稽查执法服务,检查前进行约谈,为纳税人提供自觉纠错机会;检查中针对问题进行提示,消除纳税人抵触情绪;检查后针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帮助纳税人调整账目,解除涉税风险。严厉打税收违法犯罪,按照四部委联合部署的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要求,严格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经济税收秩序。
(二)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股权转让、发票违法、非法集资等老百姓关注度高的、呼声强烈的、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税收整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国地税合并后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高效开展。积极开展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自动考核出执法过错669户次,人工录入过错29户次,过错责任追究共计39人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权,提高行政强制效率,全年共催告15户次,强制执行5户次。
(三)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和实施联合惩戒,对主动修复信用的撤出公示并停止联合惩戒,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117户,收缴停售发票11户,信用修复撤出2户。实行“风险提醒+入户审批+黑白灰名单”的全新监管方式,“点对点”开展税收风险提醒服务,严格入户检查计划审批,实施纳税人黑白灰名单分类,有效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切实降低征纳成本和税收管理风险,促进纳税人满意度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修改部门职责3982项、岗位岗责11434项、工作规范15426项, 完善流程8032项。强化内控监督平台使用,充分发挥平台防范风险功能,从105大类787个方面,研究制定1314个风险点、1617条风险防控措施,发布风险23次,推送内控建议47条,基层提报建议409条,报送信息采编40篇,制定自定义指标17个,扫描推送疑点核查数据1697条。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两会期间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严格执行省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相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详细了解他们的意图,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建议提案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税务执法执行投诉、税务违法行为检举、12366咨询投诉等栏目,强化对税务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监督。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对1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发现问题全部整改。持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检查,原省地税局归纳总结了近三年来地税系统执法督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12大类73个屡查屡犯问题,开展全方位税收执法检查,共计发现12个方面109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方面
(一)着力保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构和职能,成立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部门的行政应诉责任,2018年,吉林省税务系统应诉案件均落实了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推进公益诉讼应对工作,开展公益诉讼知识培训,制发加强涉税公益诉讼应对工作的文件,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共同应对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执法争议,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发挥调解职能,妥善解决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复议申请,纳税人送了锦旗和表扬信。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完善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实现全程留痕,有效掌握案件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和结果。坚持集体排查信访举报线索机制,提高举报线索的成案率和时效性,强化信访举报线索管理。配备省、市两级信访远程处理设备,加大对市州局信访处置指导力度,减少越级访、信转访事件发生。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推进提供保障。制定吉林省税务局重大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信访应急处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
(一)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设立“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征管改革”“税收统计”“自身建设”“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12个一级目录和“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33个二级目录,实时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二)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接收渠道,承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电话206通,其中185通直接回复申请人,8通经核实后回复,3通做转办单按程序流转并做好备案登记;网站和信件受理社会各界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19件,其中省政府政务公开专网接收2件,门户网站接收12件,纸质件申请5件。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方面
落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传统模式和新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借助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联合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把握“税法宣传月”“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涉税法律法规、办税流程、优惠政策落实成果、供给侧改革成效等,使广大纳税人能够逐步知法、懂法,学会积极用法。继续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将其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强化税法宣传。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
(一)加强税收法制业务培训
举办税收法制业务培训班,对全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培训税务行政公益诉讼、税收执法风险防范、行政诉讼案例等,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税收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举办全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对公职律师开展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辨析,拓宽全系统公职律师的知识层面,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
(二)出色完成初任培训
按照“筑牢思想基础,增强专业素养,提升岗位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思路,注重从筑牢职业根基入手,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培训全过程,先后完成4期、5个班次,共计921人次的初任培训。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方面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认真开展会前学法,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年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7个重要议题,形成了1项工作规划、2项工作报告、8个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和10个制度性文件。机构合并后,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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