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19-02-20 09:2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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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三、以前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四、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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