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务申报以及年报问题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个体工商户税务申报以及年报问题
内容
我这边打算办理个体工商户,然后想咨询办理税务登记、合同期内税务申报、以及合同期内工商年报。您这边能详细的给出具体需要哪些材料,税务申报什么时间申报,以及怎样申报,和税务申报是否可以和年报一起。越详细越好,谢谢。’
办件编号
NSZX20191100587
提交时间
2019-11-1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1.1.2-002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的登记表单信息及其他税务管理信息进行确认。

【办理材料】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因您描述的问题不具体,我们无法进行准确解答,建议您拨打吉林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感谢提问。

处理人
纳税咨询
答复时间
2019-11-19
附件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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