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18-02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8-05-0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发布时间 : 2018-05-03 16:5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