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300MB15075599/-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通告
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
2018年底涉税业务办理时间节点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规定,2018年12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为正常法定假日。同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处等相关部门年底结账工作的安排,现将2018年底办理涉税业务的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一、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时间
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9日16:30。中国人民银行与吉林省税务局连接的TIPS系统将于2018年12月29日17:00起关闭,停止接收税款入库等应征信息。
二、自助办税设备业务办理时间
自助办税终端正常运行至2018年12月31日24:00,发票认证、发票领用等业务均可通过各级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正常办理。自助办税终端的发票代开业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9日16:30。
三、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时间
电子税务局正常运行至2018年12月31日24:00,除涉及税款入库的业务外,其他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正常办理。涉及税款入库的网上申报、网上缴税、发票代开等业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9日16:3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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