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18-02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8-10-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发布时间 : 2018-10-31 14:4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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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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